特发服务(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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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0 15:57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361.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0%[10]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8.64亿元,2023年度为24.48亿元[32] - 2024年度营业总成本26.99亿元,2023年度为23.08亿元[32] - 2024年度净利润1.33亿元,2023年度为1.30亿元[32]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亿元,2023年度为1.20亿元[32]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7198元/股,2023年度为0.7109元/股[32] - 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0.7198元/股,2023年度为0.7109元/股[3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6,681.65万元,坏账准备为4,023.87万元,账面价值为52,657.78万元,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86%[13]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7.92亿元,2023年末为16.13亿元[28]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7.20亿元,2023年末为6.37亿元[28]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68亿元,2023年末为1.80亿元[28]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2036.13万元,2023年末为2815.36万元[28] - 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9.86亿元,2023年为26.99亿元[34]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0.03亿元,2023年为27.27亿元[34]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8.81亿元,2023年为25.15亿元[34]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亿元,2023年为2.12亿元[34]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48亿元,2023年为18.29亿元[34]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74亿元,2023年为18.03亿元[34]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5亿元,2023年为0.26亿元[34]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2.5万元[34]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156.47万元,2023年为8569.20万元[34] - 2024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20亿元,较年初增加9164.73万元[36] 会计政策 - 公司对应收账款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账面价值计量[6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购买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计量[65] - 合并财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68]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94][95][96][97]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金融资产等的损失准备[119] - 公司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47][148] -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175] -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164] 其他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5] - 审计将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0][14] - 管理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8] - 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18] - 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17日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报出[53] -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6,900.00万元[52]
特发服务(3009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7
业绩总结 - 2020年12月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18.78元,募资46950万元,实际43256.63万元[2]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项目累计投入不同金额[5] 项目调整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建设项目预定使用日期调整至2027年5月15日[9]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多项费用投资及占比调整[11][12]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总投资不变[12] 策略观点 - 加大营销和人力资源建设投入意义重大[13][14] - 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不造成重大影响[15] 审批情况 - 2025年4月17日会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议案[17] -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认可调整[17][18][20]
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2025-04-20 15:55
独立董事:廖森林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重要的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廖森林,中国国籍,1981 年 11 月出生,诉讼法学博士, 专业领域包括 公司业务、破产清算与重整、公司重组、重大商事诉讼与仲裁。曾任广东圣方律 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 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道可特(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
2025-04-20 15:55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阳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重要的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曹阳,中国国籍,1955 年 6 月出生,高级职称(副研究员),长期深耕 物业管理行业,兼具学术研究与行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特发服务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车晓昕
2025-04-20 15:55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 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 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 续保持独立性。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车晓昕,中国国籍,1963 年 9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
特发服务(30091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0 15:48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阳先生、车晓昕女士、廖森林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第 1 页 共 1 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曹阳先生、车晓 昕女士、廖森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17 日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15:4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 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2.《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财 ...
特发服务(300917)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0 15:48
RSM 容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48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用手机"进行查 : 食 概之 |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4 | | 3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5-8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特发服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特发服务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0 15:48
| |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瓷 | 全占用元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年初占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4年度占用资金 | | 2024年度偿还紧 2024年末占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 | | 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负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的利息(如有) | 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日用性质 | | 控股股东、 2) | | | | | | | | | | | | 际控制人及其 | 0041304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 | | | | | | | | | | | 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20 15:48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 项目 | | |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 43,256.63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 | | | 22,084.98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 | | | 1,925.09 |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 | 936.86 | |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 | | | | | 18,500.00 | | 销户利息转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