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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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6:0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勇先生主持,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1 16:06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特发服务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43,256.63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2,817.65 | | --- | ---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6,667.33 |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 | |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 | 22,000.00 | | 加: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 2,601.68 | | 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9.73 | | 截至2023年12 ...
特发服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1 16:0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拟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6:06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相关规定,对特发服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 ...
特发服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16:06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6: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 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1 制变得不恰当 ...
特发服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6:06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8亿元,较2022年增长22.04%[28] - 2023年营业总成本23.08亿元,较2022年增长22.86%[28] - 2023年营业利润1.72亿元,较2022年增长6.23%[28] - 2023年净利润1.30亿元,较2022年增长6.61%[28]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71元/股,2022年为0.68元/股[28]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0.71元/股,2022年为0.68元/股[28] 财务状况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4,891.20万元,坏账准备3,197.43万元,账面价值41,693.7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23.25%[11]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6.1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3.09%[25]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6.3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5.57%[25]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80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1.93%[25]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0.28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5.11%[25] - 2023年公司股本从130,000,000元增加到169,000,000元[33] - 2023年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878,281,859.21元增加到968,105,679.96元[33]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698,782,818.30元,2022年为2,099,386,112.16元[3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726,840,891.65元,2022年为2,136,344,153.09元[3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514,515,306.25元,2022年为2,004,993,761.63元[3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325,585.40元,2022年为131,350,391.46元[31]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29,152,195.36元,2022年为2,163,678,858.93元[31]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803,231,993.84元,2022年为2,013,462,588.98元[3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20,201.52元,2022年为150,216,269.95元[31]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25,000.00元,2022年无相关数据[31]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5,691,984.09元,2022年为43,947,641.95元[31]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3,778,802.83元,2022年为237,609,265.45元[31]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 审计将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12] - 审计对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实施多项程序,未发现异常[9][10][13][14] 会计政策 - 公司对应收账款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1] -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65] - 公司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141][142] -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157] -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入账,计算机软件预计使用寿命5年,专利权预计使用寿命3年[179][180] -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83] -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187] -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89] -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90] -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及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计提并确认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92] - 公司在职工增加未来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累积带薪缺勤相关职工薪酬[193] -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设定提存计划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95]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200]
特发服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6:06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建军、曹阳、廖森 林、车晓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军、曹阳、廖森林、车晓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发服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
2024-04-21 16:0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任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重要的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阳,男,195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 高级职称(副研究员)。曾任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 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特发服 务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 ...
特发服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2024-04-21 16:0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廖森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任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重要的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廖森林,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曾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 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道 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特发服务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