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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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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三十六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4]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涉嫌违法犯罪未明确结论不得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17]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除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特定对外借款和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需独立董事相应比例同意[24][2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会议[28] - 出具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2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 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与管理 - 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30][41] - 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报告与制度 - 独立董事发现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29][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45]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此情形需于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1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主持安排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需对包括发行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9] 会议结束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4]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0]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90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900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与股份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为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3.70%、20.00%、15.00%、1.30%[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7] 公司决策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部分情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4]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等多类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47][4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69][7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7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6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88]
特发服务(3009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8 20:4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制定、修订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 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未通过前,公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20:46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12月发行2500万股,每股18.78元,募集资金总额46950万元,净额43256.63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55.17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653.08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25398.33万元[5] 资金使用与收益 -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19000万元,利息、理财收入净额3249.95万元[5]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92.06万元,比例8.30%[11] 项目投入进度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977.21万元,进度41.28%[11] - 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71.03万元,进度41.35%[11] -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60.60万元,进度21.12%[11] - 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7.42万元,进度100%[11] 超募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8736.86万元,三次各使用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后一次使用936.86万元[13] 资金置换与管理 - 2021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49.60万元[14] - 2024年同意使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1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4] 项目延期情况 - “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5月15日调整为2026年5月15日[12]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和“人力资源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5月15日[12][13]
特发服务(300917) -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8-18 20:46
授信额度 - 2025年4月17日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1] - 2025年8月18日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2] - 申请授信总额度由10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2] 额度用途 - 新增额度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2]
特发服务(300917)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8 20:46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2025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5年上半年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 | 2025年上半年占 用资金的利息(如 | 2025年上半年偿还 | 2025年上半年末占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系 目 | |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 | | | | 息) | 有)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特发服务(30091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18 20: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4日14:30开始[4][5]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4日[4][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8] - 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9月2日9:30 - 12:00、14:00 - 17:00[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4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2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4日9:15 - 15:00[29] 会议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8]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1] -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 -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0] 会议事项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议案[34] - 审议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多项议案[34] 参会委托 - 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33]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33][35] - 委托人需在委托书中选意向,未选弃权,多选废票[35]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17,简称特发投票[25] - 已填妥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9月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31]
特发服务(30091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18 20:45
会议信息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 - 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监事会主席徐德勇于2025年3月31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4]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4][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增加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6][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9][10]
特发服务(300917)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18 20:45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5-037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