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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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5-08 17:2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宜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注销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鉴于 12 名 ...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7:5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35%至 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回购股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
法本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2024-04-28 15:51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无缺席[6][7] - 2023年11月修订《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7] 人事变动 - 2023年1月16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芳为财务总监[13] 激励计划 - 2023年1月、4月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3年5月31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12]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0] - 2023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天健保证审计连续性[10] - 2023年任期内无会计准则变更外的会计政策更正情形[13]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15]
法本信息: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15:4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8.8457247423亿元,上年同期为35.858327699亿元[7][20]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为37.7431327135亿元,上年同期为34.552465037亿元[20] - 2023年度净利润为11.300960378亿元,上年同期为12.92510802亿元[20]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6104002719亿元,坏账准备为1.3682513453亿元,账面价值为12.2421489266亿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412.313488万元,减值准备为20.615676万元,账面价值为391.697812万元[8] - 固定资产上年年末数为374,736,587.00元,期末数为428,190,204.00元[18] 现金流量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30587961亿元,上年同期为 - 0.501169394亿元[23]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368626035亿元,上年同期为 - 3.0726005196亿元[23]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2135911485亿元,上年同期为6.4154690914亿元[23] 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51290444.25元[27] - 本期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129,251,080.24元[28] - 综合收益总额为144,456,154.49元[28] 税收政策 - 2023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15] - 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东营法本信息公司、深圳法本技术公司适用[116] - 2023年部分公司享受减免税费优惠[117] 其他 - 公司将7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180][181] - 对重要联营企业持股比例均为25.50%[183] - 本期新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521,368.03[185]
法本信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8 15:4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议案时,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0] 担保特殊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提前1个月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7] - 公司应要求对方修改违反规定或有不合理义务、无法预测风险的担保合同条款,对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22] 担保管理 - 公司指定部门应妥善保管对外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适时监控并定期与银行核对[22] - 财务部应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跟踪监督,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及时汇报[22]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3]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财务部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担保情况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决议应公告[26]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信息[26]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7]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9]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47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4,998.96万元,净额58,511.72万元[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60,066.16万元,净额58,128.21万元[2][3] 资金投向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金额45,763.78万元[4]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金额74,282.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066.16万元[4] 资金管理 - 2023年同意延长不超16.70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证券公司理财产品1.91亿元、银行结构性存款2.55亿元[6] - 本次拟使用不超16.5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7]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为保本型理财产品[9]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方正承销保荐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0]
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28 15:47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意见。 (三)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核实公司 ...
法本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7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严华先生代表管理层,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经营情况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 ...
法本信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8 15:4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 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 ...
法本信息: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15:47
薪酬方案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监高[1] - 适用期限为2024年全年[2] 薪酬标准与发放 - 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3] - 薪金和津贴按月发放[5] - 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酬[5] 薪酬方案生效 - 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会通过生效[5] - 董监薪酬方案需股东大会通过[5]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5日开会审议方案[1] - 方案议案待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