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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方正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16:27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4998.96万元,净额58511.72万元,2020年12月23日到账[1]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0066.16万元,净额58128.21万元,2022年10月27日到账[2] 资金投入与结余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期末项目投入累计42961.21万元,应结余17741.26万元,实际结余6541.26万元[3]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期末项目投入累计16875.86万元,应结余43020.62万元,实际结余7220.62万元[6] 资金差异原因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差异11200万元,系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6000万元和银行理财产品5200万元[4]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差异35800万元,系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8000万元和银行理财产品27800万元[6] 资金存储与管理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4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余额合计137618857.24元[12][13] - 公司制定《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7] 资金协议签订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8]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11] 闲置资金管理 - 2023 - 2025年多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和额度,2025年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7亿元,首发募资不超2亿元,可转债募资不超5亿元,期限12个月[36][37] -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为1060.50万元[16] 未到期理财产品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募资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合计金额1.12亿元[17][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可转债募资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合计金额3.58亿元[19][20] 理财产品收益率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率为1.5%或2.24%[17] - 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I207号收益凭证收益率为2.50%[17] - 华兴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为2.90%[19] - 华泰证券恒益24061号收益凭证收益率为2.00%[19] 项目情况 -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667.7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169.80万元,投资进度65.77%[33] -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114.4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974.03万元,投资进度95.49%[33] -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281.6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614.63万元,投资进度89.38%[3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7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7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33] 项目调整与结项 - 2023年,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166.2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结余736.51万元分两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7] - 2022年“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西安、成都等多地,总部场地以租赁方式实施[35][36] 项目效益情况 - 本年度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效益未达标,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影响[35] 2022年可转债项目情况 -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承诺投资29619.3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93.95万元,投资进度1.33%[39] -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承诺投资5627.8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27.61万元,投资进度4.04%[39] -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承诺投资6819.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8.85万元,投资进度2.48%[3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6062.05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062.05万元,投资进度100.00%[40]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8 16:27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324 号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法本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法本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法本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法本信息公司管理 ...
法本信息(300925)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6:2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注: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三 个募投项目已结项。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同意注册,2020 年 12 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6:27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第 1—6 页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4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 15—96 页 | | 四、附件……………………………………………………………第 97—100 页 | |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
法本信息(300925)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8 16:27
合规要求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1] - 公司需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内部审计部门[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等[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2] -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末前二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2] -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末后二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项目进展 -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调至2026年9月[5] - 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受房地产影响进展缓慢[5][6] -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待购置物业推进[6] -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自主开发,场地及设备采购延迟[6] -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集中自主研发,延迟部分投入及扩充场地[6] 监督措施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并督促披露信息[7]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6:27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3-323 号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法本 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 2 页 共 2 页 我们认为,法本信息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
法本信息(300925)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2025-04-28 16:27
可转债发行与交易 -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行600.66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0,066.16万元,净额为58,128.21万元[9] - 60,066.1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10] - 可转债期限为2022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15] 可转债条款 - 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16] - 初始转股价格为11.12元/股,2023年6月6日调整为11.09元/股[23][24] - 转股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8年10月20日[22] - 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7] - 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按债券面值的115%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33]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1亿元,同比增长11.22%[47]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增长15.90%[48]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增长37.69%[49]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亿元,同比增长29.09%[49] - 2024年末资产总额30.37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9.72%[49]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2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50%[49] 募集资金使用 -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9,619.30万元[44] -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627.86万元[44] -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819.00万元[44]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44] - 2024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597.06万元[53] - 2024年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投入264.17万元,累计投入393.95万元,投资进度1.33%[53] - 2024年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投入200.35万元,累计投入227.61万元,投资进度4.04%[53] 现金管理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17.00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5.00亿元[55] - 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7,348,103.43元[5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息余额23.40万元于2024年3月19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800.00万元存放于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55] 可转债赎回 - 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股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格(11.09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款[60] - 2024年1月5日按100.12元/张全额赎回“法本转债”,1月15日摘牌[60] 评级信息 - 公司主体和可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40] - 2023年6月维持法本信息主体和“法本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61]
法本信息(300925)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6:27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法本信 息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降低融资费用,公司及子公司配置利率较低的外币贷款为业务服务,陆续进行外 币借款。目前国际外汇市场变化较快,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