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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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与公司之间所产生的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不得 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 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 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华安鑫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7 18:48
证券代码:3 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 023 - 0 7 9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15:00。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4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5 | | 第三章 | | 公司设立方式及股份 | 5 | | 第一节 | | 公司设立方式及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2 | | 第一节 | | 监事 | 32 | |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12-27 18: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规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3]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六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5] 协议签订与审批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经有关部门提出计划,多环节签字审批[11] 资金归还与审议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专户,无法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5]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8] 投资限制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披露的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检查与审核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5] -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4] 结论处理与报告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核查结论[25] 违规报告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或风险,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5]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8: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1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
华安鑫创: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8:48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 23-07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何岩岩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大 ...
华安鑫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7 18:46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 规定四种情形可收购本公司股份[3] - 不同情形收购股份后处理时间和数量有规定[3] - 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两种股价情况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3]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信息披露涉及相关单位工作情况[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4]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4] 利润分配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全资子公司6个月内利润分配[6] - 满足条件子公司原则上年度现金分红[6] - 董事会可提议子公司中期现金分红[6] - 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6] - 近3年未现金分红不得增发等[6] - 调整利润分配方案需多环节审议[6] - 股东大会审议变更提供网络投票[6] - 扣减违规股东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6] 制度审议 - 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部分制度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10] - 部分制度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0] - 其余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10] 其他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1] - 授权有效期至工商登记及备案完毕[11] - 《公司章程》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流程变化[7] - 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为准[7]
华安鑫创(300928) - 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5 19:16
公司基本情况 - 业务起源于车用显示设计及软件系统开发,聚焦汽车电子领域,产品包括智能座舱显示系统及域控系统等 [1] 产品价值量 - 从产品研发技术到生产工艺不同,复杂模组价值量相对较高 [2] 项目定点情况 - 截至2023年8月28日,累计待执行定点项目金额超135亿元,复杂模组占比约四成 [2] - 已公告在手定点项目周期2 - 7年,主要集中在3 - 5年 [2] 产能情况 - 在建工厂产线规划能满足在手定点项目生产,产能投放时间视实际建设情况而定 [2] 电子后视镜业务 - 随着行业发展,国内电子后视镜有“上车”机遇,公司已完成相关产品方案开发 [2] 竞争优势 - 相对于传统Tier1更具屏幕设计能力,相对于传统屏厂更具系统开发能力 [2] - 技术层面具备从液晶玻璃到屏显系统的开发设计及生产能力,资源层面与各大屏厂深度合作,有丰富定制开发经验 [2] 毛利率情况 - 升级为tier1后,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稳态下毛利将有一定程度提升 [2] 客户情况 - 合作客户包括传统车厂和新势力车厂 [2] 合资公司业务 - 与京东方精电合资的东方鑫创提供自动辅助驾驶解决方案等服务 [3] - 与深天马合资的江苏天华定位中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全球市场,提供智能座舱电子产品 [3] 域控制器规划 - 未来基于技术储备,持续投入域控制器、智能辅助驾驶研发 [3] 降本方式 - 一体化设计可节省物料成本,外观更美观,全链条生产制造可缩减物流等成本,提升效率和品质,保证供应链完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