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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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春晖仪表61.3106%股份[1]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全资子公司并纳入管理体系[3] 交易合规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3] 财务与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及高管无司法或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3]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2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1] 其他情况 - 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1]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18 20:23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主要为电力、化工、航空航天、燃料电池、核电、光伏及半导体等领域 提供温度传感器、电加热器、铠装电缆等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61.3106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 了审慎分析,认为: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1] - 交易对方含董事陈峰[1] - 交易完成后邹华等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5%[1]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22名自然人持有的标的公司61.3106%股份[1] 时间节点 - 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交易预案等议案[2] - 2025年8月11日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3] - 2025年8月14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3] 交易条件 - 交易需股东大会、深交所、证监会通过,标的公司完成变更,履行其他程序[3] 信息责任 - 公司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及董事担责[4]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1] 评估相关 - 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评估[1] - 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合理[2] - 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且合理[3] - 交易以评估结果协商定价,定价公允[5]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2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61.3106%股份[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护和保密措施,履行保密义务[1][3] - 公司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记录相关信息[2] - 公司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2] - 公司按要求制作报送相关表格,多次督导知情人遵守制度[2] - 公司董事长与董秘确认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2]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春晖仪表61.3106%股份[1][2] - 2025年3月18日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原方案[1] - 2025年8月14日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后方案[2] - 调整后方案完成公司将持有春晖仪表100%股份[2] - 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2][3]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1] - 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25750.44万元[1] 交易性质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1][2] 交易方式与条件 - 部分对价以发行股份支付,需经审核注册[1] 交易影响 - 交易不属于特定情形,不改变主营业务[2]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说明
2025-08-18 20:23
利润分配政策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有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3]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提议中期分配[4] - 现金分红须满足三项条件,明确重大投资定义[4] 现金分红比例 - 无重大投资时,当年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5%,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30%[5]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最低80%,有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支出最低20%[5] 其他分配规定 - 发放股票股利须满足三项条件[6]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6] - 审议现金分红前与股东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7] - 不分红或分红低时董事会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7] - 遇不可抗力可调整政策,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