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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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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分红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分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订)》和《浙江春晖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科学、审慎 决策,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 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 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 ...
春晖智控(30094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春晖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 ...
春晖智控(300943)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1-5名,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解聘。 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本制度规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即是日常习惯性称呼的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不得在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如有)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经理的任职资格: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经理工作行为,保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
春晖智控(30094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的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 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 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 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 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的 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依法设立的具 ...
春晖智控(30094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7 16:47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 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 可以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符合规定的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投票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
春晖智控(300943) - 对外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春 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数据以及需报批的重大事 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 ...
春晖智控(30094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
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6:47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 ...
春晖智控(300943)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持该 委员会各项工作。另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 ...
春晖智控(300943)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47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