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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23:06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4-022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 年 4 月 24 日,恒宇信通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 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 ...
恒宇信通:2023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23:0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 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 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 市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16 人。截 至 2023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244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16 人。中审众环 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 ...
恒宇信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23:06
会计政策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3] - 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审议[3][6] 数据影响 - 202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17,339.04元等[8] - 2022年12月31日/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8,868.75元等[8] 影响评估 - 对当期财务等无重大影响,符合规定[6]
恒宇信通: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23:06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4-02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选举董事吴琉滨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叶锋(主任委员)、姬淑艳、郭小冬 调整后:叶锋(主任委员)、姬淑艳、吴琉滨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4 日,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告")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
恒宇信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4 23:0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我们予以尊重和理解。 (二)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说 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说明。 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 2024 年 4 月 24 日 ...
恒宇信通: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4 23:0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信 通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恒宇信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 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 ...
恒宇信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锋)
2024-04-24 23:0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恒宇信通: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23:0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 实现上述目标 ...
恒宇信通: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4 23:06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二、董事会意见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董事会表示尊重和理解。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 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 所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2024 年,公司在保证传统直升机型号产品任务交付的基础上,将积极推动 传统主营产品(机载多功能显示器类产品)在固定翼运输机、教练机等新机型上 的定型和量产;积极推进其他机型传统主营产品的研发进度,不断夯实传统主营 业务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传统主营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加大军用机载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飞行 任务规划、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等新产品、新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提升 新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收入规模。 同时,公司将依托二十余年在航空电子相关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积淀,抓 ...
恒宇信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2024-04-24 23:06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 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机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 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 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