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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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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17 19:18
权益分派 - 2024年半年度以6000万股总股本为基准,每10股派0.3元(含税),共派180万元(含税)[1] - 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按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4日[4] 扣税情况 - QFII等每10股派0.27元(扣税后)[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等按不同情况征红利税[4] 其他 - 控股股东等承诺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分派后相应调整[9]
*ST恒宇: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4 19:58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3点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3] - 会议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相关会议室[3]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琉滨主持[3]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95名,代表股份45387613股,占比75.6460%[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5315800股,占比99.8418%[6] - 该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5800股,占比81.4730%[7]
*ST恒宇: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4 19:58
Tel:02988422608 E-mail:guantaoxa@guantao.com http:// www.guantao.com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 35 号高 新新天地广场 3 号楼 35 层 3501-08 邮编:710065 35/F, Building 3, Gaoxin Xintiandi Square, 35 Tuanjie South Road, Yanta District, Xi'an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7398 号 致: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 ...
*ST恒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9-26 16:1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0月14日15:00开始[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14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4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5]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4日9:15 - 15:00[16]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8日[3] - 登记时间为10月11日9:00 - 12:00、13:00 - 17:00,截止16:30[8] - 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10月11日16:30前送达公司[23] 议案与投票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权通过[6] - 投票代码为350965,投票简称为恒宇投票[14]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19]
*ST恒宇: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9-26 16: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50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6000.00万股[6][13] - 饶红松持股比例50.15%,饶丹妮持股比例23.06%,吴琉滨持股比例12.70%,王舒公持股比例4.80%,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持股比例9.29%[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39][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78]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82]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0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05]
*ST恒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9-26 16:16
新策略 -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修订后经营范围新增人工智能相关项目[2][3] - 董事会同意修订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办理手续[3]
*ST恒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6 16:1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邮件和专人寄 送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高健存先生、 叶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琉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 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ST恒宇 公告编号:2024-047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
*ST恒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9-18 18:21
监管与报告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是募集资金半年度现场检查[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5次[3] -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为0次[3]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4] 股份减持与锁定 - 控股股东饶丹妮等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0%[8] - 控股股东饶丹妮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5%[8] - 股东吴琉滨直接持股锁定期12个月,间接持股锁定期36个月[8] - 股东吴琉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5%[8] - 个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0%[9][10] - 个人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公告[9][10] - 淄博恒宇自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9] - 郭小冬等间接持股董监高自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5%[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10] - 上市后第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10] - 公司股票上市12个月后申报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9][10] - 公司上市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10] 同业竞争与股价稳定 - 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新业务优先给公司及子公司[10] - 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触发条件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1] - 公司股东大会回购股票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募资净额,单次不低于500万元[12] -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总股本2%[12] - 公司回购后股价触发条件,实际控制人应增持[12]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不超总股本2%[12] - 实际控制人增持后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股票[12] - 实际控制人增持后股价触发条件,董事、高管应增持[12] -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单次增持资金比例及年度上限[13] -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股票[13] 招股书与承诺 - 招股书虚假记载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赔偿[13] - 招股书虚假记载影响发行条件,公司按规定回购新股[14] - 公司欺诈发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规定回购股份[14]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说明、道歉、补充承诺及赔偿[14] - 相关人员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14] - 股东淄博恒宇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15] 公司发展策略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15] -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三个项目[15] - 公司按制度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改善财务结构[16] - 公司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控,降低运营成本[16]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利润分配条件[16] - 公司制定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6]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不利益输送,约束职务消费[16]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6] 股东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吴琉滨承诺两个阶段不减持[17] - 实际控制人饶丹妮、王舒公承诺两次延长锁定期不减持[15][16] - 股东淄博恒宇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延期一年不减持[18]
*ST恒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2 19:05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3点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3] - 会议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相关会议室[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是董事长吴琉滨[3]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73名,代表股份45,215,200股,占比75.3587%[5] - 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215,200股,占比0.3587%[5]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同意45,145,300股,占99.8454%[6]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45,300股,占67.5186%[7]
*ST恒宇: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9:0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由董事会根据8月26日决议召集[6] - 现场会议于9月12日15:00在西安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8] 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45,045,000股,占比75.075% [10] - 网络表决股东68人,代表股份170,200股,占比0.2837% [10]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5,145,300股,占比99.8454% [14]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45,300股,占比67.5186%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