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3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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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管理及建档[7][8]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5]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相关部门监控[11]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5] - 擅自披露信息及媒体造假,公司保留追责权[16]
恒宇信通(3009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对外投资原则与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六项原则[4] - 项目选择需市场调研,立项论证需多部门综合意见[6]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五项指标占比超10%且部分有金额要求需董事会审议[8] 投资处置与子公司投资 - 六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5] - 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需先报公司批准[14] 人员派出管理 - 公司向参、控股企业派人员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总经理会议决定[18] - 派出人员维护公司利益,每年签责任书、述职并接受考核[18] 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 重大资产重组由投资管理部调研提交建议书,需聘专业机构审计评估[21] - 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讨论后交董事会审议[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恒宇信通(3009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应提供盈利预测报告[12] - 关联交易协议无总金额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等,无参考时以合理成本加利润为依据[10] 审议意见要求 - 董事会审议特定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可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必要时听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7] 补偿协议 - 公司应与关联人就资产未来三年盈利不足预测数签订补偿协议[12] 信息披露 - 董事应在知道关联关系十日内披露其性质和程度[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恒宇信通(3009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债券交易影响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会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相关 -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9]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2] -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2] - 公司应做好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5]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证券部、证券部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董事会秘书审核报备[18] - 公司发生如被收购、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11种情形时,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8][19]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负有保密责任[21][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讨论重要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时应告知公司[21] - 公司向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其他规定 - 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要签名确认,股东等主体应配合[16][17]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股数达十股以上[18]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4][2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30][31]
恒宇信通(3009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董事辞任 - 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4]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4]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工作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恒宇信通(300965.SZ):上半年净利润1775.16万元 拟10派2.3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17:0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413.36万元 同比增长8.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5.16万元 同比增长96.4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8.78万元 同比增长161.31%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2959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1]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6:47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共修订27项、制定1项,计28项制度[1][2] - 第1、2等多项制度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多项规则,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1][2] 信息披露 -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3] - 公告2025年8月28日发布[4]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16:4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3月23日公司公开发行A股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61.72元,募集资金总额9258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680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773.2万元[3] - 公司超募资金45746.43万元,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3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7] 资金投入与收益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1715.4万元,报告期内投入71.3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7340.2万元,手续费支出0.4万元[3] - 2025年1 - 6月理财收益为857.05万元[14] 资金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1872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2676.4万元[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银行活期存款7576.4万元,结构性存款55100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及专用结算账户合计金额7576.4万元[6] 项目情况 - 2024年度,“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等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8] - 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6381.5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190.26元,投资进度38.63%,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6] - 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924.07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525.10元,投资进度22.03%,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6721.2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721.20元,投资进度100%[26] 其他事项 - 2021年度,新增公司恒宇信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子公司共同实施项目[9] - 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两次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10][11] - 2021年8月26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772.1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98.51万元,合计9270.61万元[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3] - 2025年公司可使用不超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多家银行有多笔结构性存款[14][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16]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已披露信息无违规情形[21][22]
恒宇信通(300965) - 2025-06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7 16:47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全部修订为“股东会”[3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人员致损时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监事致损时可请求董事会诉讼[4][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行诉讼[5]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12] -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12]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未列明或不符规定提案不得表决[1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处罚惩戒情况等资料[13]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投票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等内容[14]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授权签署文件需公证,且与投票代理委托书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4] - 股东会要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1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依次由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不同主体召集的股东会有不同主持规则[14][15]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致股东会无法进行,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15]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17]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补选董事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7][18]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权利[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8]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0]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4]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4] -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5]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将及时披露行使职权情况[28]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相关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29]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需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4] - 审计委员会负责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33]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出具[3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最低限额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35] - 违反规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应退还资金,减免出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相关人员需担责[35] - 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章程或股东会另有规定除外[35] 其他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36] - 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情况为准[3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36]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08-27 16:47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5-070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