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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舆情管理制度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 ...
恒宇信通(3009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率,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宇信通航空 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期 收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公司原则上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者进行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公 ...
恒宇信通(3009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应提供盈利预测报告[12] - 关联交易协议无总金额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等,无参考时以合理成本加利润为依据[10] 审议意见要求 - 董事会审议特定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可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必要时听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7] 补偿协议 - 公司应与关联人就资产未来三年盈利不足预测数签订补偿协议[12] 信息披露 - 董事应在知道关联关系十日内披露其性质和程度[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恒宇信通(3009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 ...
恒宇信通(3009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恒 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 ...
恒宇信通(300965.SZ):上半年净利润1775.16万元 拟10派2.3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17:0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413.36万元 同比增长8.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5.16万元 同比增长96.4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8.78万元 同比增长161.31%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2959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1]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6:47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5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6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 12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 | --- | --- | --- | | 1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6 | 董事、高级管理 ...
恒宇信通(300965) - 2025-06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7 16:47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5-066 | 第三十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 | --- | --- | |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 |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 | 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 |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 | |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 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 |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 | 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上 |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 | 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 |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16:47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2号文《关于同意恒宇信通 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3月23 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61.72 ...
恒宇信通(30096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08-27 16:47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5-070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