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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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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5:5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8.15亿元,同比增长1.09%[21]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81,52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09%[73] - 公司营业收入为8.15亿元,上年同期为8.06亿元,同比增长1.09%[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7.26万元,同比下降54.8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3%[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73.20万元,同比下降66.77%[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亿元,同比改善57.13%[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改善57.13%至-1.91亿元,但流出仍大于流入[10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96元/股,同比下降54.84%[21]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596元/股,同比下降54.84%[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3%,同比下降2.20个百分点[21] - 总资产为26.1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4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43%[21] -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8.76%至6.93亿元,主要因石墨化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收入增长[105]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2.79%至1211.67万元,因会计准则变更同口径减少1706.05万元[105] -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66.95%至1514.41万元,因银行贷款金额增加[105] - 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增长97.75%至1708.86万元[105]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8.11个百分点至18.02%,因负极材料项目经营规模扩大[111] - 长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5.77个百分点至21.67%,达5.67亿元[112] - 存货跌价损失达1655.47万元,占利润总额-49.22%[110] - 政府补助1378.12万元,占利润总额40.97%[1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067.83万元[2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车载LNG供气系统氢气供气系统及LNG动力船燃料系统[13] - 车载LNG供气系统业务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受天然气重卡终端市场销量下滑及产品价格下降影响[74] - 公司主营产品车载LNG供气系统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88][91] - 车载LNG供气系统营业收入下降18.93%至5.99亿元,毛利率下降3.31个百分点[108] - 全资子公司低温储罐业务和LNG动力船燃料系统收入同比大幅增长[91] - 新增客户对低温储罐业务销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92] - 苏州致邦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93] -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业务按吨数收取加工费,主要采购煅后石油焦、石墨坩埚及电力[66][68] - 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第二季度呈下行趋势[94] - 昊安新能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开工率呈现一定程度回升[94][95] - 石墨化加工企业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94][95] - 负极材料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缓慢提升态势[94] -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129] - 全资子公司昊安新能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0384.73万元但净利润亏损222.88万元[135] - 子公司苏州能源营业收入7330.56万元净利润亏损3161.53万元总资产63330.15万元[135] 各地区表现 - 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氢能推广量占比约62.5%[4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库存管理相结合的生产模式[58] -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实施月度交付监控和年度考核[57] - 具备与主机厂同步开发能力坚持"应用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研发策略[56] - 主要原材料为钢板阀件框架等采用外购方式[57] - 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56] - 公司采用直销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包括一汽解放、东风商用车、陕重汽等大型商用车制造企业[60] - 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精益化管理及布局新能源市场应对风险[139][141] - 公司售后服务承诺7天24小时响应,1小时内提供客诉解决方案[157] - 公司在全国设有9家办事处和500家特约服务站,实行7241服务模式[101] - 宏观经济波动及重卡行业需求不确定性构成公司主要风险因素[137] - 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及行业毛利率下滑[138] - 天然气与柴油价差变动将直接影响LNG重卡市场需求及公司业绩[141] - 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将导致固定资产、设备折旧及期间费用逐年增加[1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3亿元人民币[120]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亿元人民币[1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24亿元人民币[121]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比例达93.18%[119][120]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总额为3.19亿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1.01%[119][1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12.03万元人民币[119][121] -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模块项目累计投入2.65亿元人民币,投资进度74.72%[123] -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累计投入4337.44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94.2%[12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0元人民币[123] -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1.4亿元人民币[1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000万元,投资进度100%[124] - 氢气铝内全缠绕气瓶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875.89万元,累计投入2,676.37万元,投资进度27.10%[124]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2,000万元,累计投入3,163.16万元,投资进度40,800万元[124]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总额77,735.17万元,累计投入72,436.9万元,投资进度5,815.01万元[124]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无实际投入[124] -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无实际投入[12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实际投入[124] - 合计承诺投资总额77,735.17万元,累计投入72,436.9万元,投资进度5,815.01万元[124] -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需延长实施期限[124] -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124] - 年产8万台LNG供气系统模块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产时间从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8] - 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期限从2024年1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125] - 将22,000万元募集资金从LNG项目变更至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125] - 研发中心项目调整5,525.10万元建筑工程费至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125] - 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4,350.79万元资金调整至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125] - 原年产8万台LNG供气系统项目变更为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125] - 营销网络建设终止因售后服务模式改变且维修需求不大[125]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由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变更为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12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007.31万元[126] - 公司使用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前期自筹资金投入[126] -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合计400.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 - 公司2022年10月累计以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昊安项目前期自筹资金投入但未履行审议程序[126] -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补充审议通过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126][127] - 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鉴证报告[127] -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27] - 募集资金变更总额为31,875.89万元人民币[128] -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00万元人民币[128] -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2,000万元人民币[128] -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投资进度100%[128] -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实现效益3,161.53万元人民币[128] - 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875.89万元人民币[128] - 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676.37万元人民币[128] - 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进度27.10%[128] -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总投资9,875.89万元人民币[128] - 募集资金变更决策于2022年3月2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8]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22000万元从LNG供气系统项目转投至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12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浩弛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材料交易金额790.06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21%[169] - 向浩弛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及设备产生电费11.4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00%[169] - 向浩弛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出租房屋租金收入185.46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00%[169] - 与江苏申氢关联交易金额230.6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35%[169]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700万元人民币,实际履行金额1020.67万元人民币[170]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预计金额454.3万元人民币,实际履行金额196.88万元人民币[170] - 公司承租成都佳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房屋确认租赁费7.26万元人民币[179] - 公司出租浩弛汽车电子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确认租赁收入185.46万元人民币[17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181][182]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0.14%[182]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0元人民币[181]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0元人民币[181]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186,512,48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占比100%[189][190] - 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1,001,566股,占总股本0.5370%,回购金额21,569,428.25元[191] - 新股份回购计划拟回购150万至300万股,占总股本0.8042%至1.6085%[191] - 第一大股东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持股97,160,000股,占比52.09%[193] - 第二大股东王然持股35,000,000股,占比18.77%[193] - 股东邹德明持股814,417股,占比0.44%,报告期内增持5,097股[193] - 股东李广赫持股445,880股,占比0.24%,报告期内增持404,800股[193] - 股东蔡淑琼持股311,560股,占比0.17%,报告期内增持121,860股[193] - 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质押股份40,784,000股[193] - 股东王然质押股份5,910,000股[19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001,566股,占总股本比例0.54%[194] - 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流通股97,160,000股,为第一大流通股东[194] - 股东王然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5,000,000股[194] - 股东李广赫通过信用账户持有445,880股,占总持股比例100%[194] - 股东蔡淑琼通过信用账户持有311,560股,占总持股比例100%[194] - 长春市众志汇远投资合伙企业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640,000股[194] - 股东林新持有113,700股限售股及302,266股流通股,总持股比例0.16%[194] - 股东刘沪春持有66,500股限售股及300,740股流通股,总持股比例0.16%[194] - 股东董怡江岭持有189,760股限售股及299,300股流通股,总持股比例0.16%[19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远、王然、张一弛,通过汇锋汽车及众志汇远实施控制[194] 行业与市场环境 - 2025年上半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7%[41] - 2025年上半年人造石墨出货量117万吨同比增长47%占负极材料总出货量91%[41] - 2025年上半年天然石墨出货量10.6万吨同比下降23%[41] - 负极用焦价格环比上涨超40%[41] - TOP5负极企业产能利用率超70%部分企业接近满产[41] - 头部负极企业产能利用率达70%以上而尾部企业不足20%[42] - 下半年头部企业产能利用率将维持在75%-95%[42] - 2025年3月后电动重卡销量高速增长蚕食燃气重卡市场[35] - 2025年上半年重卡整体市场累计同比增长6%[35] - 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补贴标准为1000-2200元/总吨[37] - 2025年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但负极材料石墨化委外加工需求增长幅度有限[44] - 2024年中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达3650万吨居全球首位[46] - 2024年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2.4万辆加氢站超540座[46] - 2025年目标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5万辆建成加氢站1000座[47] - 2025年燃料电池技术突破电堆功率密度与氢气循环效率大幅提升[49] - 氢能源重卡在港口矿山等封闭场景大规模应用[49] - 2025年1-6月重卡市场累计销售53.92万辆同比增长7%净增长3.5万辆[76] - 天然气重卡终端市场累计销售9.15万辆同比下降16%较2024年同期减少1.73万辆[76] - 天然气重卡渗透率降至25.8%较2024年同期的36.14%显著下滑[76] - 2025年1-5月柴油价格降幅10.2%车用LNG价格增幅6.8%[83] - 天然气重卡使用经济优势减弱10.3%[83] - 公路货运运价由年初0.6-0.7元/吨/公里降至0.4-0.5元/吨/公里[83] - 2025年1-2月平均LNG气价4400元/吨3-4月接近4600元/吨5-6月低于4500元/吨[82][83] - 电费占石墨化成本的60%以上[95] 产品与技术信息 - 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覆盖容积从450L至1500L[51] - 公司产品包含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及副产品石墨化增碳剂[51] - 纳米涂层技术使LNG气瓶保温性能提升5%[52] -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度达到93%至95%[54] - 车载LNG供气系统气瓶容积涵盖450L/500L/600L/1000L/1350L等多个规格[52] - 车用贮气筒产品容量包括15L/25L/30L/35L/45L系列[52] - 车载高压供氢系统提供8x210L和2x410L两种配置方案[53] - 石墨化增碳剂为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附属产品,不单独制定生产计划[69] - 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国内领先[71] - 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市场份额自2018年起稳居国内领先地位[98] - 子公司苏州致邦主营LNG动力船燃料系统,国内成熟配套企业有5-8家,包括中集集团、厚普股份等[72] - 苏州致邦已入选中海油、中石化、新奥集团等大型集团客户供应商名录[72] - 苏州致邦生产需取得制造许可并通过第三方监检(特检院、船级社)[64] - LNG气瓶真空度不良质量投诉下降约80%[125]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49] - 独立董事赵新宇于2025年3月26日因个人原因离任[148] - 独立董事李君于2025年3月26日经选举产生[148] - 公司通过全景网路演网站召开2025年5月27日业绩说明会[144][145] -
致远新能: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证券日报· 2025-08-01 21:41
公司公告 - 致远新能公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2]
致远新能(300985)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5-08-01 15:44
股份回购 - 拟回购股份数量150 - 300万股,占股本0.8042% - 1.6085%[2] - 按上限测算回购资金约6600万元,下限约3300万元[2] - 实施期限自2025年5月6日起12个月内[2] -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未实施本次回购[3]
致远新能股价微跌0.87%,子公司布局船用甲醇燃料系统
金融界· 2025-07-30 02:5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致远新能股价报18.24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87% [1] - 当日成交量为18964手,成交金额达0.34亿元 [1] 主营业务 - 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车载瓶、储罐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装备领域 [1] 研发动态 - 苏州致邦研发技术主要涉及船用甲醇燃料供气系统和岸基甲醇加注撬块系统 [1] - 具体研发内容包括燃料仓、充装站、供气系统、氮气惰化系统等核心组件 [1] 资金流向 - 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71万元,占流通市值比例较小 [1]
致远新能: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主要涉及船用甲醇燃料供气系统等
证券日报网· 2025-07-29 19:45
公司业务布局 - 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主要涉及船用甲醇燃料供气系统 包含燃料仓 充装站 供气系统 氮气惰化系统 残液回收装置 电气及安保系统 [1] - 子公司同时研发岸基甲醇加注撬块系统 包含加注泵及管路 氮气惰化系统 残液回收装置 电气及安保系统 撬装框架总成 [1] 技术研发方向 - 公司聚焦甲醇燃料供气系统及加注系统的技术开发 覆盖船舶燃料供给和岸基加注两大应用场景 [1] - 研发体系涵盖燃料存储 输送 惰化 回收及电气控制等完整技术链条 [1]
致远新能(300985)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5-07-02 17:12
股份回购 - 拟回购股份150 - 300万股,占股本0.8042% - 1.6085%[2] - 按上限测算回购资金约6600万元,下限约3300万元[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方案起12个月内[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实施回购[3]
致远新能(300985)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5-06-04 17:16
股份回购 - 2025年5月6日通过回购方案,数量150 - 300万股,占股本0.8042% - 1.6085%[2] - 按上限测算回购资金约6600万元,下限约3300万元[2] - 实施期限为方案通过日起12个月内,截至5月31日未实施[2][3] - 后续将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并及时披露信息[4][5]
致远新能(300985) - 300985致远新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年5月27日
2025-05-28 08:53
公司业绩情况 - 2024 年营业收入 11.52 亿元,同比减少 3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由盈转亏 [6] - 2025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0.10% 和 4.18%,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43.45% [2] - 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49 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14] - 2025 年一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58.92% [14] 业务与产品情况 - 目前尚无氢能产品订单,有少量生产氢能产品用的碳纤维原材料存货,“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待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发制造许可证,产品经客户验证试验通过后可批量生产 [1][5] - 2024 年主营业务车载 LNG 供气系统业务稳步发展,市场份额稳居国内领先地位 [15] - 截至 2025 年一季度,在手订单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 LNG 动力船燃料系统和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订单均有明显增长 [15] 业绩下滑原因与应对措施 原因 - 受市场需求和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主营产品车载液化天然气供气系统的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 - 募投项目投入使用,期间费用、折旧摊销等成本增加 - 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 - 对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相关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约 1.41 亿元,对参股公司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650.69 万元,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 740.15 万元 [6] 措施 - 2025 年把握 LNG 重卡市场机遇,做好主业,以“谋增长、提能力、创一流”为工作方向,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 研发专注于轻量化、节气耗、长续航、HPGS 内外置系统、高强钢框架应用等领域 - 抓住政策导向,抢占 LNG 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市场份额 [2][11][13] - 强化自主研发能力与战略性研发投入,聚焦核心产品技术突破并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 开展大客户联合研发项目强化战略黏性,配合快速响应的售后支持体系,实现存量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 实施精益降本等措施提升产品毛利率及公司产品竞争力 [2][4] 精细化管理措施 - 创新研发方面,加强产品研发技术迭代,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新材料应用和实用性应用创新,探索稳定高效的产品工业化方案,在超大容积 LNG 气瓶供气模块的轻量化创新和 LNG 气瓶超长期保温性能方面技术优化 - 供应商管理方面,强化供应管理,开展供应商评审,为供应商提供配套产品技术支持 - 生产运营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精细化管理,合理降低各项费用,增强全员成本意识,强化成本控制,优化人员配置,通过人、机、料、法、环各环节控制成本 [8][13] 研发成果与投入方向 成果 - 产品研发实现车载 LNG 低温绝热气瓶长真空寿命周期性能突破,生产工艺创新实现 3 分钟/台数字化自动化控制生产节拍 [10] 方向 - 2025 年一季度研发投入主要集中于模块轻量化设计方面,在车载 LNG 低温绝热气瓶长真空寿命周期性能开展研究 [15] 市场拓展策略与成果 策略 - 聚焦客户,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构建“洞察需求 - 整合资源 - 创新产品”的高效响应体系 - 构建“定制化产品 + 增值服务”的创新模式,深度响应客户需求 - 建立“质量追溯 + 服务闭环”管理机制,深化客户全周期服务 - 重点推进“技术攻坚 + 产品矩阵”战略布局,加大力度开拓增量市场 [17] 成果 - 客户群体为国内大型商用车制造企业,包括一汽解放等多家企业 [17] 行业发展情况与公司定位 - 中国天然气重卡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呈现显著周期性特点,2025 年相关政策对天然气重卡市场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是利好 - 公司将抢抓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结构调整机遇,把握国家对 LNG 产业的政策支持,做好长期战略布局 [18][19]
致远新能(300985) -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2 19:26
会议信息 - 2025年4月26日决定召集股东大会,4月29日披露通知[4] - 5月22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当日有网络投票时段[5] 股东情况 - 公司股份总数186,512,480股,出席股东(代理人)46人代表133,176,159股,占比71.7889%[7] 议案表决 - 各议案同意占比超97%均有效通过[14][15][16][17][18][19][20] 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