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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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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 公司章程
2025-11-30 16: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第二节 | 公告 | 49 | | --- | --- | ---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0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0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51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长春致 远新能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4092310144W。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 ...
致远新能(30098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30 16: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 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 合 性 网 络 平 台 , 是 上 市 公 司 法 定 信息 披 露 的 有 益 补 充 。 具 体 网 址 为 :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 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 ...
致远新能(30098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 ...
致远新能(30098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30 16: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审 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 营效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公司价值的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立和实施、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的负责 ...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30 16: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职工董事[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20]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2]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董事,紧急时可口头通知并说明[20]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履职[12] 会议通知 - 通知含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内容[2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不足三日需处理[22] - 未收到确认回复,工作人员主动联络[22] 会议有效及表决 - 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有效,电子参会视为出席[2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建议撤换[26] - 一名董事委托限制及被委托限制[26] - 董事发言不超30分钟,可书面发表意见[29] - 表决一人一票,多种方式进行[29] - 董事回避时会议及决议通过条件[32]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提交股东会[32] - 关联董事六种情形[33] - 议案通过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有额外要求[34] - 未通过议案一个月内不重审,全体同意除外[35] 会议记录 - 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超十年[38][41] - 非现场会议结束三日整理记录形成决议[39]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3] 人员聘任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45] 权限及制度 - 董事会确定交易权限和审查程序,重大投资报股东会[46]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按章程和制度审议[46] 规则生效及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0]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依有效规则[50]
致远新能(3009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3]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长审批[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之一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披露[15]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期末需计提跌价准备[6] - 长期投资指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投资需论证研究[7] 投资限制 -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投资,主营业务活动除外[7] - 不鼓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30] 审批程序 - 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履行审批程序[18]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履行审批程序[18] - 在原投资额基础上追加投资按追加后总金额履行审批程序[21]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涉及担保和关联交易,应遵循相关规定[8] - 批准处置投资程序、权限与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3]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8]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36] - 证券投资方案通过后要向深交所报备账户信息[37]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3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则或要求为准[39]
致远新能(30098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30 16: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 程,接受深交所监管; 1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 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
致远新能(30098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30 16:30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明确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 ...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30 16:3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委员条件 - 须满足近36个月无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条件[6]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发出,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1]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作出的议案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细则相关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 - 未尽事宜以有效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为准[24]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30 16:30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解任,相应日离职生效[4] - 高管辞职或董事会解聘,决议日解聘生效[6] 后续手续 - 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义务与限制 - 辞任或届满后忠实义务三年内有效[13]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费用[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