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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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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0 19:11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6月12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3年6月16日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内容调整修订[12] - 2023年6月12 - 21日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3] - 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3年6月28日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 - 2024年6月27日确定预留授予日并授予60万股[14] 归属期相关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6日[15] - 2024年12月20日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5] 业绩与归属比例 - 2023年公司总营业收入3.68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1.98%[17] - 2023年36名在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26名80%,5名50%[17] 作废情况 - 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弃权,28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7,867股限制性股票因未达目标值作废[18] - 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138,083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累计作废489,950股[18] 可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64.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2%[21][22] - 董事长ZHAO XIAOJIE等5人可归属数量共12.1598万股,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27.33%[23] 其他 - 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其他人员62人,对应数量167.10,占比31.05%[26] - 激励对象合计67人,对应数量211.6,占比30.27%[26] - 授予价格为12.38元/股[26] - 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6]
英诺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8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股票处理 - 同意对489,950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3]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4] - 同意为6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4]
英诺激光: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9:08
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英诺激光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 ...
英诺激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12月20日14:5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68人,代表股份78,471,802股,占比52.0169%[5] 表决情况 - 总表决同意78,358,202股,占比99.8552%[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19,202股,占比86.3593%[7] 股份数据 - 公司总股本151,511,482股,有表决权股份150,858,382股[6]
英诺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8
限制性股票情况 - 2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弃权,28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 - 2023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1.98%,67,867股不得归属并作废[2] - 3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138,083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 - 本次合计作废489,950股限制性股票[2] - 2023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64.045万股[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票同意[4]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4票同意[6] -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7]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0日召开,7人出席[1] - 会议通知2024年12月13日微信送达董事[1]
英诺激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20 19:07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4年6月27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4]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等议案[4] - 因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归属、绩效考核等原因,本次合计作废489,950股限制性股票[5][6] 相关意见 - 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7] - 监事会同意489,95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8] - 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规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英诺激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2-20 19:0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和参股公司[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董事等人员变动、大股东股份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10] 登记管理 - 董事会负责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6] - 监事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6] - 董事会秘书处是日常工作部门[6] - 知情人需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6] 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档案[14][17]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及时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20] - 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27] 信息管理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6] - 证券交易异常或媒体报道有影响时及时披露澄清[17]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21] - 向政府部门报送内幕信息需保密并登记[22]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3] 违规处理 - 对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保留追责权利[28] - 视情节移送案件线索并配合调查[28] - 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8] - 监管部门处分不影响公司处分[28] 制度其他规定 - 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英诺激光: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9:07
激励计划相关 - 2024年12月2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归属及作废议案[11]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6日[12] - 本次归属激励对象67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4.045万股[14] - 授予价格为12.38元/股[14] 业绩考核与归属比例 - 2023年总营收3.68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1.98%[16] - 不同绩效结果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不同[16] 限制性股票作废 - 因多种原因合计489,95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8]
英诺激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2-20 19: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潜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5]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15] 披露媒体 - 公开披露信息指定在巨潮资讯网站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11]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网站[11] 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8]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需对其专项审核并出具报告[18] 报告说明会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9] 重大事项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需披露[23] - 董事长等人员变动需披露[2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披露[24] - 12类交易及关联交易需披露[24][2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达一定标准需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达一定标准需披露[28] 股东大会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才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30] 交付过户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披露进展[32] 临时报告 - 不符合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2个交易日内完善[34] - 控股、全资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34] 暂缓与紧急披露 - 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35] - 可在特定时间披露临时报告[35] - 紧急情况可申请临时停牌并披露报告[36] 信息披露机构 - 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常设及股东来访接待机构[37] - 秘书处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智云城大厦1栋A座11层01号[37] - 秘书处邮编为518000[37] - 秘书处电话为0755 - 86353200[37] - 秘书处传真为0755 - 86355000[37]
英诺激光: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12-20 19:07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主动弃权不符条件[1] - 该归属期6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已成就[1] 办理事宜 - 监事会同意为67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