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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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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2-13 18:26
股东持股与减持 - 2024年10月31日红粹投资持股3897万股,占比25.83%,计划减持不超450万股[2] - 2024年12月16日持股3650.42万股,占比24.20%[5]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2月11日减持170.5377万股,占比1.13%[3] - 本次减持后持股3479.8823万股,占比22.97%[3] - 截至公告日,集中竞价减持完成,大宗交易余328823股[6] 股本变动 - 2025年1月3日公司股本从151511482股增至152151932股[6]
英诺激光(30102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6:36
财务预测与业绩 - 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2,4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449.92万元[3] - 预计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万元至1,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378.37万元[3] - 公司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增加1,200万元左右[6] 营业收入与毛利率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得益于消费电子、光伏、半导体、金刚石(培育钻石)等领域的营业收入增长[5] - 公司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较去年同比有所提升[5] 新产品与研发进展 - 公司新产品如深紫外连续激光器、先进封装精密钻孔设备将陆续推向市场[6] - 公司下一代固体纳秒和超快激光应用项目的研发工作如期推进中[6] 新领域布局与效益 - 公司已完成对若干新领域的布局,相关领域已相继产生效益[6]
英诺激光(301021)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5-01-03 16:30
股权激励数据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64.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1] - 本次归属人数为67人[1]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2.38元/股[2]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8%[4] - 首次授予240万股,占1.58%,预留60万股,占0.40%[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3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4]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2期归属,比例均为50%[5]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为3.20亿元,目标值为4.00亿元[6] 时间相关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 - 2023年6月28日,公司以12.38元/股的价格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 - 2024年6月27日,公司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6日[15]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总营业收入为3.68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1.98%[18]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99,211.46元,基本每股收益 - 0.0297元/股,归属后基本每股收益将摊薄[29] 其他 -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67名员工股权激励行权款7,928,772.74元,总股本增加640,450股至152,151,932股[25][26] - 本次归属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7] - 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32] - 公司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3日[34]
英诺激光: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0 19:11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6月12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3年6月16日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内容调整修订[12] - 2023年6月12 - 21日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3] - 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3年6月28日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 - 2024年6月27日确定预留授予日并授予60万股[14] 归属期相关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6日[15] - 2024年12月20日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5] 业绩与归属比例 - 2023年公司总营业收入3.68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1.98%[17] - 2023年36名在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26名80%,5名50%[17] 作废情况 - 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弃权,28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7,867股限制性股票因未达目标值作废[18] - 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138,083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累计作废489,950股[18] 可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64.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2%[21][22] - 董事长ZHAO XIAOJIE等5人可归属数量共12.1598万股,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27.33%[23] 其他 - 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其他人员62人,对应数量167.10,占比31.05%[26] - 激励对象合计67人,对应数量211.6,占比30.27%[26] - 授予价格为12.38元/股[26] - 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6]
英诺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8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股票处理 - 同意对489,950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3]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4] - 同意为6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4]
英诺激光: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9:08
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英诺激光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 ...
英诺激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12月20日14:5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68人,代表股份78,471,802股,占比52.0169%[5] 表决情况 - 总表决同意78,358,202股,占比99.8552%[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19,202股,占比86.3593%[7] 股份数据 - 公司总股本151,511,482股,有表决权股份150,858,382股[6]
英诺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8
限制性股票情况 - 2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弃权,28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 - 2023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1.98%,67,867股不得归属并作废[2] - 3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138,083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 - 本次合计作废489,950股限制性股票[2] - 2023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64.045万股[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票同意[4]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4票同意[6] -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7]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0日召开,7人出席[1] - 会议通知2024年12月13日微信送达董事[1]
英诺激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20 19:07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4年6月27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4]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等议案[4] - 因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归属、绩效考核等原因,本次合计作废489,950股限制性股票[5][6] 相关意见 - 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7] - 监事会同意489,95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8] - 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规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英诺激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2-20 19:07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