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3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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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2-24 15:5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79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5.81元,募集资金4.077399亿元,净额3.62003亿元[1]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扩建导光板项目承诺投资1.62003亿元,累计使用5520.63万元,未使用1.067967亿元[7]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承诺投资5000万元,累计使用3113.74万元,未使用1886.26万元[10] 项目调整 - 扩建导光板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7]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10] 调整原因 - 扩建导光板项目延期因全球经济下行,导光板需求下降,扩产进展低于预期[7]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地点因2024年1月取得新土地,计划用新厂房建设剩余生产线[11]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延期因宏观经济、行业现状、公司战略和新厂房建设进度[12] 审批情况 - 两项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规定和股东利益[9][12][13]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和调整相关事项[15]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无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5] 备查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1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16] - 中泰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16]
天禄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24 15:51
高管任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多种情形不得担任高管,如犯罪判刑未逾5年等[6] 公司管理架构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经理层人员协助[9]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随时通知召开[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17] 决策审批 - 投资项目按范围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 人事管理 - 总经理任免部门负责人需人事部门考核[20] 财务审批 - 各项财务支出需多部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20]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年或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报告[22] - 经营重大问题总经理应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3] 薪酬考核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考核[24] 交易决策 - 多种交易金额条件下总经理可决定交易[26][29]
天禄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5:5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79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5.81元,募资总额4.077399亿元,净额3.6200299345亿元[2]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承诺投资1.62003亿元,累计使用5520.63万元,未使用1.067967亿元[6][7]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承诺投资5000万元,累计使用3113.74万元,未使用1886.26万元[10][11] 项目调整 - 扩建和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7][11]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相城区黄埭镇旺庄路西、善角浜路北及太东公路3000号[11] 决策情况 - 项目延期和变更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15][16][17]
天禄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15:51
公司会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发通知,12月2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投资与资本 - 苏州毅鸣和苏州毅司分别向安徽吉光投资3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17.68万元[3] - 安徽吉光新增注册资本5235.35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3] 项目进展 -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4]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5]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变更[5]
天禄科技: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2024-12-24 15:51
投资情况 - 2023年8月7日公司对安徽吉光认缴新增出资10667万元[2] - 2023年12月25日三利谱向安徽吉光投资5000万元[2] - 2023年12月29日北京电控产投向安徽吉光投资2000万元[3] - 2024年12月24日毅鸣和毅司分别向安徽吉光投资3000万元[4]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安徽吉光资产总额29014.75万元,净资产28630.36万元,净利润 - 437.02万元[8][9] 股权变动 - 增资前公司对安徽吉光持股65.26%,增资后为56.00%[11] - 毅鸣和毅司合计投资6000万元获股权,可委派1名董事会观察员[12] 战略意义 - 安徽吉光增资扩股推动TAC膜项目建设,优化股权结构[14]
天禄科技(3010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2-24 15:51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 [3] 基本原则和目的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6]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7]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6]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15] 内容和方式 - 公司通过公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媒体宣传、路演、现场参观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36]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确保所有投资者有机会参与 [18]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专人负责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 [4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10]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27]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遵循公平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则,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误导投资者 [46]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5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及临时报告、公共关系、危机处理等 [59] - 公司应定期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56]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天禄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8 17:09
股东持股 - 陈凌持股23,032,193股,比例20.88%[9] - 梅坦持股28,360,341股,比例25.71%[9] - 陈凌和梅坦合计持股51,392,534股,比例46.59%[9] 股份质押 - 陈凌解除质押504,000股,占所持2.19%,占总股本0.46%[1] - 陈凌质押504,000股,占所持2.19%,占总股本0.46%[3] - 陈凌变动后质押22,943,200股,占所持99.61%,占总股本20.80%[9] - 梅坦变动后质押0股[9] - 陈凌和梅坦合计变动后质押22,943,200股,占所持44.64%,占总股本20.80%[9] 股份限售冻结 - 陈凌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17,274,145股,占已质押75.29%[9] - 梅坦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23,061,259股,占未质押81.32%[9]
天禄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0 17:56
股份转让 - 陈凌拟转让570万股给枫池基金,占总股本5.1669%[3][5][8] - 转让价格17.46元/股,价款9952.2万元[5][9] 股东持股变化 - 转让后陈凌持股占比降至15.7111%[6] - 梅坦持股占比25.7077%不变[6] - 枫池基金转让后持股占比5.1669%[6] 价款支付 - 协议生效5个交易日内付首笔500万元[11] - 陈凌收到确认书10个交易日内付4000万元[11] - 过户后10个交易日内付剩余价款[11] 其他约定 - 枫池基金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减持[4] - 本次转让不导致控股权变化[19] - 转让需通过深交所审查并过户[22]
天禄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凌)
2024-12-10 17:56
股份转让情况 - 陈凌拟转让天禄科技5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1669%[9] - 转让前陈凌合计持股23032193股,占比20.8779%;转让后持股17332193股,占比15.7111%[22] - 股份转让单价17.46元/股,总价款9952.2万元[25] 支付安排 - 协议生效且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甲方支付首笔500万元[26] - 乙方收到深交所确认意见书后10个交易日内,甲方支付4000万元[26] - 剩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后10个交易日内支付[26] 协议相关 - 若甲方逾期支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0] - 若甲方支付首笔价款90日内未取得确认意见书,可单方解除协议[31] - 若甲方支付第二笔价款90日内未完成过户,可单方解除协议[31] 其他 - 本次拟转让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过户前解除质押[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49]
天禄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枫池基金)
2024-12-10 17:56
股份转让情况 - 陈凌向枫池基金转让5700000股天禄科技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1669%[9] - 转让单价17.46元/股,共计99522000元[21] - 协议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20] 权益变动前后 - 变动前枫池基金持股0股,比例0%;变动后5700000股,比例5.1669%[19] 价款支付与违约 - 协议生效且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付首笔500万元[23] - 乙方收到确认意见书后10个交易日内付4000万元[23] - 甲方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付违约金,20日未付乙方可解约[27] - 特定情况甲方可解约,乙方退款加计利息并付违约金[28] 未来展望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天禄科技股份[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