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3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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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19: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补选[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8] - 公司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5]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2]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2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5]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
远信工业(30105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23 19:47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管理、提高盈利等[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3] 内部职责分工 -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建立和执行[4]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评价[5] 企业管理措施 - 公司对下属企业实行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核管理等[7] 风险与应急机制 - 公司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定风险应对策略[11] -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和应急处理机制[14] 财务与信息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工作规范[17] - 公司建立内部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19] 审计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2]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闭会期间受董事长领导[22] - 公司应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工作各方面内容[22]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机构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并制定计划,经批准后实施[22]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内控运行情况,形成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23] - 审计委员会依据内审报告编制内控评价报告草案报董事会审议[23] 内控检查与报告 - 公司应定期自查内控,必要时专项检查[24][2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七方面内容[25]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0]
远信工业(30105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19: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提名委员会成员可由董事长等提名[4] 补选要求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9]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提交董事会通过[14] - 选举独立董事形成审查意见并提前披露[15] - 选举新董事等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5]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17]
远信工业(3010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3 19:4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安排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6] 培训与活动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前针对性指导[6] 沟通渠道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
远信工业(301053) -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3 19:47
公司股份与上市 - 公司2021年6月25日首次发行2044万股,9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84217368元,每股面值1元[8][16] - 公司设立时发行6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217368股[14][15] - 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5270%,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8.3410%[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损失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书面通知[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符合条件现金分配不少于净利润10%[111][113]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1]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股东[140]
远信工业(301053) - 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9-23 19:47
网络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5]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两个交易日之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临时提案与取消提案 - 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 - 出现股东会取消提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投票规则 -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会[14]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4] - 公司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5] 投票结果处理 - 公司可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网络表决结果[16] - 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需合并统计各类投票方式结果并公布[16]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公司及相关方需对投票情况保密[16]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6]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16]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16] 合规确认与法律意见 - 公司及见证律师应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16] - 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应按规定对股东会有关情况出具法律意见[1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
远信工业(30105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旭微)
2025-09-23 19:46
董事会提名 - 远信工业董事会提名胡旭微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0][21]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内无违规任职情形[26]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不良情况[27][28][29][31][3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4]
远信工业(30105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再生)
2025-09-23 19:46
候选人持股与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非1%以上股东,非前十自然人股东[20]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21] 候选人合规情况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5]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候选人资格条件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通过资格审查[1]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2] - 符合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规定任职条件[3][4]
远信工业(30105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3 19:46
债券与转股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发行28646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8646.70万元[3] - 2025年2月24日至9月16日,567912张“远信转债”完成转股,转为2464868股“远信工业”股票[3]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81752500元变更为84217368元[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7] - 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8][69]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8] - 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普通事项以普通决议通过[28][29]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8][69] - 公司设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7][58] 财务管理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0] 担保与交易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2][44]
远信工业(30105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23 19:4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9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换届议案[4] - 提名陈少军等为非独立董事、胡旭微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4] - 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任期三年[4][5] 股份持有 - 陈少军持股2265.8万股,占总股本26.90%[11] - 张鑫霞持股1374.89万股,占总股本16.32%[12] - 陈学均持股1099.9万股,占总股本13.06%[14] 其他信息 - 胡旭微、蔡再生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股[15][18] - 蔡再生自2022年11月至今任远信工业独立董事[17]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董候选人需深交所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