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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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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3 16:4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办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
海锅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3 16:4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海锅股份: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3-11-22 18:43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钱晓达、财务总监李建、副总经理赵玉宝、销售总监李欣、监事 会主席蒋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 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4)。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时 ...
海锅股份: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3-11-22 18:43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盛驰合伙在此期间未 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5,077,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54%。 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股东盛驰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盛驰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 下,上述权益变动后,盛驰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过半未减持的公 ...
海锅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11-14 16:47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IPO 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 ...
海锅股份(30106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00:00
营业收入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73,633,709.73元,同比下降29.2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949,450,813.57元,同比下降2.75%[5] 净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77,189.56元,同比下降35.58%[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91,800.79元,同比下降12.40%[5]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16,691.01元,同比下降31.1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587,896.05元,同比下降20.75%[5]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933,942.30元,同比增长138.1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43,257.52元,同比增长72.33%[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20,571,612.50元,同比增长15.3%[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3,781,452.66元,同比增长96.7%[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933,942.30元,去年同期为-65,340,258.16元[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43,257.52元,去年同期为-127,356,986.29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6,397,601.29元,同比增长1045.3%[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29,688,995.21元,去年同期为-139,009,904.58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62,753,532.34元,同比增长230.1%[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87,962,141.67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92,160,875.00元,同比增长28.3%[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31,468,717.00元,同比增长77.3%[19] 资产负债 - 总资产为2,241,393,051.64元,同比增长31.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47,941,864.38元,同比增长52.83%[5] - 公司流动资产总计1,748,100,401.54元,相比年初的1,323,657,259.18元有所增加[13] - 公司固定资产为337,237,372.98元,相比年初的242,241,596.76元有所增加[13] - 公司总资产从1,705,149,397.55元增加到2,241,393,051.64元[14] - 流动负债合计从673,325,475.63元增加到687,921,187.26元[14]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19,000,000.00元减少到5,530,000.00元[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012,823,921.92元增加到1,547,941,864.38元[15] 股东持股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盛雪华先生、钱丽萍女士和盛天宇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分别持股15,200,000股、7,454,438股和10,284,562股[10] -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持股10,288,000股,占比9.86%[10] -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33,000股,占比6.26%[10] -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5,077,599股,占比4.87%[10] - 魏巍持股2,012,072股,占比1.93%[10]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股1,448,692股,占比1.39%[10] - 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242,600股,占比1.19%[10] - 张家港盛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192,400股,占比1.14%[10]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从0.81元减少到0.66元[17] - 稀释每股收益从0.81元减少到0.66元[17] 营业成本 - 营业总收入从976,324,483.70元减少到949,450,813.57元[16] - 营业总成本从892,949,720.24元减少到889,581,014.55元[16] - 净利润从68,255,244.49元减少到59,791,800.79元[16]
海锅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证的公告
2023-10-20 15:48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 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智造")向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购买 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江南智能制造产业园部分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海锅智造已经完成了上述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张家港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 权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内容: (一)宗地一: 2、权利人: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4、坐落:南丰镇东风村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锅股份:海锅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0-11 14:2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 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天风证券 姜美丹、任康; 信诚基金 姚思洲; 永赢基金 沈平虹; 旌安投资 兰盛泽; 中信保诚 姚思洲。 时间 2023 年 10 月 10 日 下午 14:00—15:00 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 员姓名 董秘:杨华 投资者关系活动 主要内容介绍 一、介绍环节 海锅股份成立于 2001 年,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目前从事大中型高端装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油气装备、机械、船用、核 电等行业。 二、提问环节 1、公司油气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如何? 答:随着国际油价和天然气需求的稳步增长,加上国内政 策深入推进发展,公司现有油气业务订单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 大幅度增长,上游油气设备需求量增加,油气行业景气度上升。 | 2、原油市场波动是否会给公司带来影响? | | --- | | 答:石油价格若持续上涨或保持在较高位,油气公司可能 ...
海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0-09 15:4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调整至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 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已到期赎回,并继 续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 | 资金 | | --- | --- | --- | --- | --- | --- | --- ...
海锅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16: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3年 9月 27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 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 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