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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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海龙
2024-04-12 19: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海龙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星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在任职期间内,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和股东大会 4 次,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 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2 19:3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平安证券对星华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1.46元,共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券商 ...
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英武
2024-04-12 19:37
2023 年度,在本人就任后未发生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了 1 次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向各委员提交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等,接受各委员对本人任职资格、独立 性等方面的审查。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罗英武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被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 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
星华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2 19:3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协定存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星华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2 19: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 党组织 7 |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股东 | | 8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董事 |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5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1 | | | 第一节 监事 | | 31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2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2 19:3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3583号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
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予
2024-04-12 19: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覃予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被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就任后,在 2023 年度审计期间,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听取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并 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 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 ...
星华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2 19:3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海龙先 生、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海龙先生、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19:37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对星华新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19:3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 准。 2、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 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 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星华生 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星华云联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和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 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发 等内容。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