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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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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6 18:01
股份发行与股本 - 公司2022年12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125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5000万股[4] 限售股解除 - 2024年7月1日2249999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总股本4.50%[3] - 变动前限售股占比71.62%,变动后67.13%;变动前无限售股占比28.38%,变动后32.87%[16] 股东承诺 - 袁晓强承诺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2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7] - 袁晓强任职董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8]
鸿铭股份: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4-05-30 20:3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下降24.03%,净利润 - 0.17亿元,同比下降142.46%[3] - 2023年度自动化包装设备、包装配套设备营收分别为1.12亿元、0.52亿元,毛利率分别为31.02%、20.29%,同比降29.05、20.13个百分点[3]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4亿元,较上年度减少0.55亿元,下降24.03%,自动化包装设备收入降0.57亿元,降幅33.51%[6] - 2023年度包装专用设备产量73.35万台,较2022年下降23.62%[6] - 2023年公司实物销售量同比增加7.46%[3] 客户与市场 - 2023年侨旺纸模、裕同科技、金晟环保收入同比下滑 - 49.43%、 - 4.73%、 - 15.72%[9] - 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上期减少43.61%[9] - 2022年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5645.81万元,2023年为3308.76万元[39][41] - 2023年客户11销售额545.52万元,2022年为9.88万元[79] 产品销售 - 2023年自动化包装设备销售数量174台,较2022年下滑23.01%,销售收入占比从73.71%降至64.51%[49] - 2023年配套设备及其他设备销售数量907台,较2022年增长16.28%[49] - 2023年主要客户包装设备销量36台,平均单价77.30万元,较2022年增长1.47%;中小客户销量138台,平均单价61.24万元,较2022年降17.38%[52] 应收账款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0.90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16亿元,计提比例17.24%,同比增7.59个百分点[55] - 本期初1年以内应收账款0.75亿元,本期回款57.84%,应收账款周转率2.13,较前期下滑[55] - 2023年末客户1应收账款余额1074.58万元,账龄1 - 2年,2024年1 - 4月回款40.13万元,坏账准备109.95万元,计提比例10.23%[81] - 2023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85,2022年度为2.39[83] 存货情况 -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1.55亿元,原材料余额0.32亿元,计提跌价准备0.07亿元,比例21.88%;库存商品余额0.31亿元,计提跌价准备0.01亿元,比例3%;发出商品余额0.13亿元,未计提跌价准备[90] - 公司整体毛利率从2022年的39.85%降至2023年的28.33%,变动比例 - 28.90%[91] - 截至2023年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账面余额4370.34万元,订单支持金额1817.62万元,订单支持率41.59%,较2022年提升[96] - 2023年末发出商品余额1267.69万元,平均毛利率45.50%,截至2024年5月22日,销售结转成本金额1155.31万元,结转比例92.71%[103] 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50亿元,同比增长248.84%[106] - 本期新增固定资产1.12亿元,鸿铭东莞总部项目新增1.10亿元,期末在建工程余额0.91亿元为该项目[112] - 截至2024年5月30日,募投项目主体基本完工,部分楼层装修,消防未验收[122] 募集资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21748.12万元,20000万元买定期及结构性存款,1748.12万元存专户[125]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590.06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05.1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29.62万元[125]
鸿铭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5-30 20:31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25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问题进行逐 项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已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回复,现将《问询 函》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5 亿元,同比下降 24.0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17 亿元,同比下降 142.46%,主要受下游产业采购需求及终端客户对消费类电子产品、化妆品等 产品消费疲软的影响,同时行业内部竞争加剧,产品售价降低。本报告期, 自动化包装设备、包装配套设备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12 亿元、0.52 亿元,产 品毛利率 ...
鸿铭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16:21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通过短信、邮件、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监事、 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 年 5 月 30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确定,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 ...
鸿铭股份:监事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5-29 16:21
公司决策 - 公司监事会核查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1] -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1] - 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2]
鸿铭股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9 16:21
激励计划历程 - 2023年5月1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3年6月1日批准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股票作废情况 - 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归属股票议案[5] - 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作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5] - 本次作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0万股[6] 其他说明 - 作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6][8] - 监事会同意,律师认为符合规定[9][10]
鸿铭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16:2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鸿铭股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16:2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2024]010-2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 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 : 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2024]010-2 号 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
鸿铭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18:28
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37,585,250股,占比75.1705%[7]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4,022,747股,占比8.0455%[7]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37,210,250股,占比99.0023%[9]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647,747股,占比90.6780%[11] - 《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多议案总表决和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率均达100%[25][26][28][29][32][33]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5月14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 见证律所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彭秀[35] - 公告由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39]
鸿铭股份: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4 18:27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东莞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5]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37,58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705%[7]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7,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023%[9]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7,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023%[1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7,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023%[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7,21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023%[14]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7,585,250股,占比100%[1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022,747股,占比0%[1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7,585,250股,占比100%[18] 其他 - 相关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9] - 上述议案均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19]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