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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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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15:5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及 2025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 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2.35 亿元,同比增加 2.98 亿元,增长 31.87%;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3.1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2.26%; 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3,543.71 万元,比去年同 期下降 3.74%;实现基本每股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0 15:53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大信业务收入15.89亿元,服务超10000家公司[3] -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3]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3] -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大信审计客户有134家[3] 审计相关决策 - 2024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大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 2024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审议[6] - 2025年4月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7] - 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2024年年报审计中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报告客观完整[9]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公告
2025-04-20 15:53
项目投资 - 2024年1月31日审议通过投资5亿建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1] - 2024年2月28日出资200万设立贵州恒光绿电化学材料有限公司[2] 项目终止 - 因电价优惠未达预期,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终止项目议案[1][4] - 2024年5月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步终止[5] - 项目终止符合战略,降低风险,不影响现有业务和股东利益[6]
恒光股份(301118)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15:5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 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 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经济业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相关部门和 人员严格遵循各项制度。 2、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一套比较完 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 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 合理保障。公司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 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 衡阳丰联精细化工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0 15:53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朱开悉先生、朱剑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向公司出具《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湖南 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 董事朱开悉先生、朱剑先生、王红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如下: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0 15: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244.4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类别 | 项目 | 2024年1-12月计提金额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 | 6.59 | | | 应收账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0 15:53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2] - 2024年12月6日发布规定,自印发日施行[3] - 变更后按《会计准则解释18号》执行,未变更部分按前期规定[6] 影响情况 - 变更在利润表“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列示[7] - 变更不会对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2][8] 公告信息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10]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20 15:53
投资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6亿闲置自有资金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3][5][15] - 投资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5][15] 会议审议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5][16] - 4月1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 风险与控制 - 投资有市场波动等风险[9][10] - 采取选金融机构、多部门督查等风控措施[12][13]
恒光股份(30111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0 15:53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7]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3]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4] 制度建设 - 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5] - 制定《公司章程》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9] - 建立由招聘等组成的人事管理制度[1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提名等三个专门委员会[9] - 设立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12] 风险管理 - 全面评估运营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16] 业务控制 - 采购与付款控制无重大缺陷[24] -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定多项制度[25] - 成本费用管理建立控制系统[26] - 存货管理制定制度并定期盘点[27] - 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程序和制度[28] 数字化转型 - 推动数字化转型,实施OA和用友ERP等信息系统[3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资产相关错报金额划分等级[36][3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资产相关损失划分等级[40]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0 15:53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