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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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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高度重视市值管理 通过多维度举措提升市值与公司内在价值
全景网· 2025-05-29 11:15
公司战略与市值管理 -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通过多维度举措提升市值与内在价值,包括战略层面优化核心业务布局、对内优化流程与成本管控、对外拓展市场扩大份额 [1] -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建立全方位沟通体系,通过多渠道互动增强信任,同时在品牌建设方面通过优质产品与服务提升知名度 [1] - 公司致力于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协同增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1] 分红规划与股东回报 - 2025年一季度拟以总股本87,834,77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8元(含税),总计派发20,026,328.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拟结合2025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与业绩情况,达到条件时进行中期分红 [2] -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将按照战略发展规划稳健经营,以更好业绩回报投资者 [2] 业务与客户概况 - 公司是以汽车天窗为主要产品的汽车运动部件制造商,拥有设计、研发、生产一体化能力 [2] - 主要服务于中国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及部分海外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天窗及其他运动部件成套解决方案 [2] - 主要客户包括长安汽车、一汽集团、吉利汽车、广汽集团、上汽大众、长城汽车及奇瑞汽车等国内整车厂 [2]
毓恬冠佳:持续加码智能车顶系统研发 深化“技术+响应”双引擎战略
全景网· 2025-05-29 10:57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4年,专注汽车天窗及车顶系统领域20余年,成功打破外资垄断,成为中国本土领军企业 [1] - 拥有汽车天窗设计、研发、生产一体化能力,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及部分海外整车制造商 [2] - 核心客户包括长安汽车、一汽集团、吉利汽车、广汽集团、上汽大众、长城汽车、奇瑞汽车等 [2] 产品与技术 - 传统优势产品为汽车天窗及车顶卷帘系统,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成本能力 [1] - 拓展新能源汽车适配产品,包括直驱卷帘系统、天幕车顶系统、智能调光玻璃、电动尾翼等 [1] - 通过自主研发推进核心技术,强化智能制造和供应链体系,提升市场占有率 [1] 发展战略 - 深化"技术+响应"双引擎战略,加码智能车顶系统研发 [1] - 布局全球化与运营管理升级,提供汽车轻量化与智能化高附加值解决方案 [1] - 以多元化产品矩阵满足用户高层次需求,提升产品体验 [1]
毓恬冠佳(301173) - 2025年5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8 18:38
公司基本信息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5月28日15:00 - 16:00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吴朝晖等6人 [2] 主营业务与亮点 - 公司是专注于汽车天窗及卷帘系统研发与制造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业务覆盖全链条,为多家主流主机厂提供传统优势产品及新能源专属配套解决方案 [2] - 公司成立于2004年,打破外资在汽车天窗领域的垄断,成为本土领军企业,持续推进多方面建设提升产品水平和市场占有率,还积极拓展产品领域 [3] 经营数据 - 2024年度新能源天窗产品销量约151.96万台,销售收入约15亿元 [3] 分红规划 - 2025年一季度,拟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87,834,77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026,328.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拟结合2025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达到条件时于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后进行中期分红 [4] 其他问题回复 - 独立董事通过审查财务报告等方式发挥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查职能 [3] -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通过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品牌建设等举措提升市值与内在价值 [4] - 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与小米、理想等车企的业务 [4]
毓恬冠佳(301173)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5-26 17:50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国泰海通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杨昀凡接替梁昌红[1] - 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顾维翰、杨昀凡[1] - 公告于2025年5月26日发布[3] 保荐代表人信息 - 杨昀凡主持或参与毓恬冠佳IPO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4] 督导期限 - 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8年12月31日[1]
毓恬冠佳(301173)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1 17:58
财报与说明会安排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1] - 2025年5月28日15:00至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1] - 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参与[1] 人员与问题征集 - 董事、总经理吴朝晖等出席业绩说明会[1] - 提前征集问题,截止2025年5月28日12:00[2] - 投资者可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征集页面[2] 说明会内容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毓恬冠佳(301173)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15 19:26
会议信息 - 股东会于2025年5月15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4] - 会议地点为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公司会议室[5]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60,501,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810%[9]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6,01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7%[10]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60,393,361股,占比99.8213%[11]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60,383,661股,占比99.8052%[24]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60,393,361股,占比99.8213%[28] - 中小股东对某特别决议事项表决:同意5910000股,占比98.2031%[36]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议案总表决:同意60391161股,占比99.8176%[38]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同意60384561股,占比99.8067%[44] -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议案总表决:同意60384461股,占比99.8066%[47] 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51]
毓恬冠佳(301173) -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5 19:26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上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至15:00[4] - 参加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87人,代表股份60,501,499股,占比68.8810%[5] 议案表决 - 多个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超99.8%[6][7][8]
毓恬冠佳(301173)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5 00:17
财务审计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报,2025年4月23日出具报告[4] 往来金额 - 祁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往来累计(不含息)21,403,839.6元,期初57,253.90元,期末21,461,093.5元[10] - 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多笔往来有不同累计、期初、期末金额[10] 偿还金额 - 毓恬冠佳汽车科技等公司2024年有不同偿还累计及期末金额[10]
毓恬冠佳(30117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17
募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195.87万股新股,发行价28.33元,募资总额62209.00万元,净额55351.87万元[2] 资金投向 - 拟用31285.84万元募资向子公司借款实施“毓恬冠佳新厂房”项目[1] - 汽车车顶系统及运动部件新技术研发项目拟投入8374.98万元[4] - 汽车电子研发建设项目拟投入8471.24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7219.81万元[4] 子公司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汽车科技资产19177.67万元,负债13443.84万元,净资产5733.83万元[6] - 2024年度汽车科技营收0万元,净利润 - 86.52万元[6] 决策进展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议案[1][9] - 保荐人对使用募资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10][11]
毓恬冠佳(30117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00:17
内部控制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毓恬冠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毓恬冠佳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报告报送 - 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年度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