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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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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 -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6 19:09
股东会信息 - 董事会于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 - 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当日9:15至15:00[4] - 80人参加股东会,代表57,054,417股,占比64.9565%[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99.8590%[7]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99.8590%[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99.8565%[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占99.8512%[7]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99.8486%[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99.8488%[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99.8484%[8]
毓恬冠佳10月15日获融资买入266.66万元,融资余额5033.5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16 09:43
股价与融资交易 - 10月15日公司股价上涨1.60%,成交额为2496.17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266.66万元,融资偿还376.49万元,融资净买入为-109.84万元 [1] - 截至10月15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5033.56万元,其中融资余额5033.56万元,占流通市值的6.03% [1] - 当日无融券交易活动,融券余量与余额均为0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成立于2004年12月3日,于2025年3月3日上市 [1] - 公司是汽车运动部件制造商,核心产品为汽车天窗,具备设计、研发、生产一体化能力,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全景天窗占比65.29%,小天窗占比20.89%,其他业务占比13.82%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2万户,较上期增加7.36% [2] - 同期人均流通股为1110股,较上期减少6.85%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新进第一大流通股东,持股27.23万股 [3] - A股上市后公司累计派现2002.63万元 [3] 财务表现 -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8亿元,同比减少11.30% [2] - 同期归母净利润为5921.35万元,同比减少25.65% [2]
毓恬冠佳10月14日获融资买入333.57万元,融资余额5143.4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15 09:44
股价与成交表现 - 10月14日公司股价下跌1.22%,成交额为3071.91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额为333.57万元,融资偿还额为363.02万元,融资净买入额为-29.46万元 [1] - 截至10月14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合计为5143.40万元 [1] 融资融券情况 - 当前融资余额为5143.40万元,占公司流通市值的6.26% [2] - 10月14日融券方面无交易活动,融券偿还、融券卖出、融券余量及融券余额均为0 [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成立于2004年12月3日,于2025年3月3日上市 [2] - 公司是汽车天窗设计、研发、生产一体化的制造商,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 [2]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全景天窗65.29%,小天窗20.89%,其他产品13.82% [2] 股东与股本结构 - 截至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2万户,较上期增加7.36% [2] - 截至6月30日,人均流通股为1110股,较上期减少6.85%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第一大流通股东,持股27.23万股,为新进股东 [3] 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8亿元,同比减少11.30% [2] -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归母净利润为5921.35万元,同比减少25.65% [2] 分红与机构持仓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002.63万元 [3]
毓恬冠佳:聘任刘璟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02 12:34
公司人事变动 - 财务负责人朱德引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璟欣为新任财务负责人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公司营业收入100%来源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42亿元 [1]
毓恬冠佳:选举杨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09-29 22:13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 - 会议选举杨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 相关公告于2025年9月29日晚间发布 [1]
毓恬冠佳:聘任刘璟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8:31
公司人事变动 - 财务负责人朱德引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聘任刘璟欣为新任财务负责人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公司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100%来自汽车零部件行业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42亿元 [2]
毓恬冠佳:9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7:02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42亿元 [2]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源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1] 行业竞争格局 - 包装饮用水行业竞争加剧,怡宝市占率出现大幅下滑,大跌近5个百分点 [2]
毓恬冠佳(3011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得提前泄露[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4] 披露原则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得提前泄露[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2] 日常工作部门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1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了解公司情况[13][19]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20] 股东与关联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涉及披露义务时应告知公司[1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2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22][23] 报告异议处理 - 董事等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披露[24] 业绩预告与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33]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4] - 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后续报告应说明情形是否消除[35] 差错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因前期财务报告差错等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6]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8]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32] 资料保管与认定 - 证券事务部留存信息报送文本原件作为责任认定依据[37] - 证券事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核审议后披露[38]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审核审议后披露[39] 披露前审核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41] 控股股东与股东责任 - 控股股东等对重大事件应及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股东对涉及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负有信息传递责任[36] 异常交易与澄清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报道可能影响交易时应澄清[35] 内幕交易与责任 - 内幕交易致投资者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担责[48] 豁免与暂缓披露 - 符合条件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50]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条件且不得滥用程序[51] 财务信息内控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确保真实准确[5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54]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要求担责[5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且随法规修订调整[60] - 违反制度除担责还将向监管部门报告违法情况[6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62][63]
毓恬冠佳(3011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收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后立即电话或面谈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5] - 证券事务部分析判断重大信息,草拟披露文件报董秘审核[15] - 信息披露后,证券事务部整理保管信息并通报相关方[15] - 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告前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由董秘审核[15] 责任与制度 - 公司高层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收集上报重大信息[17] - 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可追究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毓恬冠佳(3011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9] 档案制度 - 应建立完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分类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9][10] 沟通要求与机制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可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沟通,沟通方式应便捷有效[11]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3]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按规定举行路演[14] - 需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活动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8] 特定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20]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1]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3] - 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5]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证券事务部专人负责查看提问并答复[27]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7] - 互动易平台回复内容或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有具体审核程序,未经审核不得发布信息[29][30] 职责与人员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主要职责[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3] - 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33]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33] - 证券事务部应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公司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33]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34] 信息保密与制度说明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等信息[34]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37]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