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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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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8:42
公司治理 - 董事会8名成员,含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6]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三个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7] - 监事会3名监事,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设主席1名[7] 财务与内控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4] -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财会人员[10] - 推进ERP系统上线,实现产供销线上流程一体化[11] - 定期编制季报,聘请专业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11] - 设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金,岗位分离[11] - 建立采购等多项制度[11] - 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 - 建立风险评估和应急机制[13] - 建立信息系统和沟通机制[14][15] - 建立多项控制程序[16][17][18] - 定期评价内控并纠正偏差[19] - 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确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20][21] - 2023年度未发现重大和重要内控缺陷[22] 其他事项 - 2023年被评为节水标杆企业,捐赠20余万元[12] - 2023年收到深交所和浙江证监局监管函[23] - 涉及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误操作,无损失挪用[23] - 保荐机构认为内控符合法规,评价报告基本反映情况[25]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04-25 18:42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议案[1] -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 交易与审议规则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提供财务资助,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 股东大会规则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 人员提名与选举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5]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5]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7] - 如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6]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并提建议[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为1/3[1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2]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 其他修订 - 公司副总经理数量从若干名修订为2名[11] - 公司应在原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1] - 公司通知形式增加以公告方式进行等内容[16]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昌华)
2024-04-25 18:42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独立董事对2023年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6] 委员会运作 - 董事会设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等职[10] - 2023年独立董事组织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补选独立董事[10] 信息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6] - 独立董事2023年督促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14] 重大事项 - 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8] - 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2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持续加强学习为公司提供建议[24]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18:4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特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2] 任职与解聘 - 受处罚、被市场禁入等不得担任[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6] - 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9] 辞职与代行职责 - 主动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送达生效[12]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2]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8:4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4]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8] 其他要点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2名及以上董监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6]
联盛化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8:4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100Z066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100Z0665 号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100Z083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8:42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4年4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容诚所,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所[17] - 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所,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0][2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所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5] - 容诚所2022年度收入总额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6] - 容诚所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收费42888.06万元[6] 审计机构风险 - 容诚所在乐视网案中被判1%连带赔偿责任,尚在二审[7][8] - 容诚所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2次等[9]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崔勇近三年签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 - 签字注册会计师时静近三年签1家[11]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8:42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6,201.57万元,同比下降36.41%[3] - 2023年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11.28万元,同比下降61.13%[3] - 2023年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6,701.18万元,同比下降63.01%[3]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68,351.37万元,负债总额30,715.43万元[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3年公司年产5,000吨丙酸正丙酯项目成功试产并供货[4] - 年产8,000吨草酸二乙酯(DEO)项目装置安装完成,2024年一季度试生产[4]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8]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9] - 2023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8 - 12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0] - 2023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1][12]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13] - 2023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14] - 2023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14] - 2023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14] - 公司独立董事叶显根卸任,补选金礼才为独立董事[15] 投资者关系 - 2023年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互动,5月5日线上参与业绩说明会[16] - 董事牟建宇、俞快等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多为6次,出席股东大会多为3次[10] - 2023年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2023年度编写重大报告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内幕交易[19] 未来展望 - 2024年建立更规范运作体系,加强内控与制度建设[20] - 2024年依托产业链深耕主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20] - 2024年重点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一季度试产年产8000吨草酸二乙酯等项目[21] - 2024年推进工业级单品向高纯电子级工程扩大化改造[21] - 2024年打造专业销售团队,强化国内外销售渠道[21] - 2024年以研发创新为引擎,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22] - 2024年坚持安全环保理念,提升安全信息化水平[22] - 2024年规范三会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2024年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加与股东交流[23]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18:42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总收入662,015,730.44元,同比下降36.41%[2] - 2023年净利润71,112,773.72元,同比下降61.13%[2]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193,755,940.16元,同比增长3,954.97%[5][14] 资产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683,513,672.39元,同比增长2.10%[5] - 2023年末净资产1,343,624,141.08元,同比增长2.31%[5]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113,213,037.42元,较上年末增加161.93%[7] 其他数据 - 2023年应收账款56,422,428.53元,较上年末减少56.91%[7] - 2023年在建工程296,462,705.95元,较上年末增加153.86%[8] - 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3,863,295.56元,较上年增加8,755.58%[11] - 2023年营业外收入857,680.59元,较上年增加30,284.25%[11]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5 18: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800万股,均为普通股[8][16] 股权结构 - 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600万股,持股比例65.7143%;牟建宇认购1000万股,持股比例14.2857%;俞快认购900万股,持股比例12.8571%;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00万股,持股比例7.1429%[1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证券公司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股份有除外情形[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1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