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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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涛涛)
2024-04-25 18:45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2023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多项议案[6][14][19] - 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6] -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独立董事[1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2023年按时披露多份报告[14]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组织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加战略委员会2次会议[9]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20]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18:45
股东大会时间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开始[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 股权登记与提案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3] -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3] 议案表决 - 议案13 - 16为特别决议议案,2/3以上表决权通过[5] -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过半数表决权通过[5] 登记与投票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 - 11:30、13:00 - 16:00[7] - 投票代码为“351212”,简称为“联盛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 - 9:25等[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16] - 参会股东登记表2024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公司[24] 选举票数 -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票数=股份总数×3,应选3位[14] - 选举监事,股东票数=股份总数×2,应选2位[14]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8:42
薪酬方案审议 - 2024年4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方案[7]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薪酬方案[2] - 薪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薪酬方案内容 - 适用董监高,自股东大会通过至新方案通过[3] -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9万/年,半年发[6] - 董高、监事薪酬含基本和绩效[6]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5 18:4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发行价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80109万元,净额72703.07万元[3] - 公司超募资金1067.21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暂未使用[5] 项目投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累计投入24391.80万元,投资进度69.50%[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累计投入7640.09万元,投资进度20.91%[6] 项目调整 -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投资总额由35093.61万元调整为46037.00万元[2]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7月12日[2] -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终止部分产品产线建设[11]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调整产品产能并终止部分产能建设[12]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取消部分产品生产线建设[9] - 终止1万吨/年DEO及0.45万吨/年联产品工业甲醇生产线建设[13] - 终止年产5万吨混合二元醇产品产线建设[13] 投资金额 - 超纯电子化学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调整后拟投资46037.00万元,较调整前增加10943.39万元[15][16]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调整后拟投资36542.25万元,调整金额为0 [16] - 台州募投项目追加投资10943.39万元,资金来源含未使用超募资金1067.21万元[16] 项目预期 - 台州募投项目预计2025年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达产后预计销售收入66000.00万元/年,净利润10162.15万元/年,内部收益率12.48%(税后),投资回收期7.37年(税后,含建设期)[19] - 沧州募投项目预计2026年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达产后预计销售收入49650.00万元/年,净利润4628.54万元/年,内部收益率12.70%(税后),投资回收期8.64年(税后,含建设期)[19]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25] - 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26]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04-25 18: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偿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8:4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标的净利润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产生利润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9]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0]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需报告[10] 报告义务与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董事会重大信息[16] - 各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向董秘报告[16] - 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8]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秘,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各部门及所属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经责任人批准后报证券部汇总,再由证券部报董秘[2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保密,呈报文件注明“保密”字样[22]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资料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应及时报证券部[24] - 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24]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秘[24]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和培训[24] - 证券部负责内部重大信息归集、管理,协助董秘向董事会报告[25] - 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瞒报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 信息披露违规由报告义务人员担责[27]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有关人员并要求赔偿[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制度与国家后续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8:42
业务计划 - 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风险[3][6] - 交易品种含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7] - 交易额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4500万美元或等值币种[3][6][7][15] 其他信息 - 资金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7] - 交易对手为稳健有资格金融机构[8]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十二个月[6][7][9][15] 风险与审批 - 业务面临市场、汇率等风险[4][11] - 已制定制度规范交易行为[12] - 董事会、监事会已通过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6][15][17] - 保荐机构对业务事项无异议[17]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8:42
2023年情况 - 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3][4] - 决策程序合规,财务报告真实,未发生重大资产事项[5][6][9] - 已建立基本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11] 2024年计划 - 监事会计划监督规范运作、强化财务监督、持续学习法规[14]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8:42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3] - 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3]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5] - 变更不会对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6]
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8:4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联盛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3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109.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7,405.9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03.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22〕130 号"《验资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