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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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8:42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 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汇率的持续大幅波动可能会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 司及子公司拟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以及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审 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套期 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4,500 万美元或等值 其他币种金额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8: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通过 轮值审计机构强化公司治理,公司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8:42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6,201.57万元,同比下降36.41%[3] - 2023年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11.28万元,同比下降61.13%[3] - 2023年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6,701.18万元,同比下降63.01%[3]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68,351.37万元,负债总额30,715.43万元[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3年公司年产5,000吨丙酸正丙酯项目成功试产并供货[4] - 年产8,000吨草酸二乙酯(DEO)项目装置安装完成,2024年一季度试生产[4]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8]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9] - 2023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8 - 12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0] - 2023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1][12]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13] - 2023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14] - 2023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14] - 2023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14] - 公司独立董事叶显根卸任,补选金礼才为独立董事[15] 投资者关系 - 2023年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互动,5月5日线上参与业绩说明会[16] - 董事牟建宇、俞快等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多为6次,出席股东大会多为3次[10] - 2023年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2023年度编写重大报告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内幕交易[19] 未来展望 - 2024年建立更规范运作体系,加强内控与制度建设[20] - 2024年依托产业链深耕主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20] - 2024年重点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一季度试产年产8000吨草酸二乙酯等项目[21] - 2024年推进工业级单品向高纯电子级工程扩大化改造[21] - 2024年打造专业销售团队,强化国内外销售渠道[21] - 2024年以研发创新为引擎,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22] - 2024年坚持安全环保理念,提升安全信息化水平[22] - 2024年规范三会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2024年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加与股东交流[23]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8:42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董 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 全体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故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薪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8:42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所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该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并且已购买职业责 任保险。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8: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 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 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5 18: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外币 2,000 万 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存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联盛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3 号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8: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是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 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8: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 ...
联盛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8:42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8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多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7][10][17][21][30] - 董事会决定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10] 财务分配 - 公司拟以10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8元,合计派2,138.40万元[18] 机构聘任 -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27]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5票同意通过[33]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3.9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超2.00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4] 授信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16.00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4.75亿元担保[38] 套期保值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4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43] 项目调整 -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投资总额调至46037.00万元,“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7月12日[45] 制度修订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8票同意通过,部分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4][65][67][69][71][73][74][76][78][79][81][82][85][86][88][89][91][93][95][97][99][101][104][106][108][112] 报告审议 -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07]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109] 决议公布 - 公司公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计委员会第十次、战略委员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