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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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4 20:12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3] - 会议选举黄卫国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4] 项目情况 -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5][6]
联盛化学(30121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1-14 20:1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A股,发行价29.67元,募资总额80109万元,净额72703.07万元[1] 项目进度 - 超纯电子化学品等新建项目(一期)计划投46037万元,累计投40477.21万元,进度87.92%[3] - 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计划投36542.25万元,累计投17310.97万元,进度47.37%[3] 项目调整 - 2023年同意超纯电子化学品等新建项目(一期)追加投资10943.39万元[3] - 拟将超纯电子化学品等新建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日期调至2026年6月30日[5] 项目延期 - 2025年1月1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9][11] - 保荐机构对项目延期无异议[12]
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4 20:1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4日14:30召开[4]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81,092,700股,占比75.0858%[6]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36人,代表股份92,700股,占比0.0858%[6]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1,058,700股,占比99.9581%[8] - 选举牟建宇等6人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占比均为99.8866%[10][11][14][15][16][19] - 选举葛昌华等3人为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占比均为99.8915%[20][22][23] - 选举黄卫国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1,004,702股,占比99.8915%[25] - 选举徐雪丹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81,004,703股,占比99.8915%[26] 人员任期 - 牟建宇等9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10][13][14][15][18][19][21][22][23] - 黄卫国、徐雪丹任期自本次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25][26] 其他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大会相关事宜均符合规定[27] - 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8] - 备查文件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9]
联盛化学(30121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14 20:12
会议安排 - 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 2024年12月26日公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月14日14:30现场召开,9:15 - 15:00网络投票[9][10] - 截至2025年1月8日收市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11]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4名,代表股份81,000,000股,占比75%[12] - 网络投票36名,代表股份92,700股,占比0.0858%[12] - 合计40名,代表股份81,092,700股,占比75.0858%[12] - 中小投资者36名,代表股份92,700股,占比0.0858%[12] 议案审议 - 审议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换届选举等多项议案[15]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1,058,700股,占比99.9581%[18] - 多项选举议案均获通过,各议案同意股份及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明确[18][20][21][22]
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1-14 20:1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5][7]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25] 会议规则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9][14][28][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9][22] 任期规定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5][12] 职责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20][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5]
联盛化学(301212) - 国金证券关于联盛化学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1-06 19:04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1] - 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部门[1] - 审计委员会至少季度开会并报告内审工作[2] 资金管理 - 内审部门至少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2]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3] - 建立防关联人占用资金制度,关联交易合规[2] 业绩与承诺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无明显异常[3]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承诺,执行现金分红制度[3]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2] 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对应2024年1 - 11月,时间为12月18 - 20日[1]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礼才
2024-12-25 19:43
提名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礼才为浙江联盛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昌华
2024-12-25 19:43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1]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5] - 候选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5] 合规情况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等问题[7] - 候选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7] 任职限制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不超三家[7] - 候选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承诺声明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7]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2-25 19:43
监事会选举 - 2024年12月24日职工代表大会选杨金菊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杨金菊将与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1] -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1] 人员信息 - 杨金菊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4] - 杨金菊历任仓管员、仓管班长、储运部主任[4] -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金菊未持股,无关联关系[4] 履职安排 - 第三届监事会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职[2]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25 19: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800万股,均为普通股[6][13]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7143%,牟建宇持股14.2857%,俞快持股12.8571%,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持股7.1429%[12]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1] -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