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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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2023-10-31 18:18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4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价格区间:不高于21.61元/股,该价格未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 总额上下限测算,本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1.3743万股-462.7487万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5%-0.9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万凯新材: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9 15:46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1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志刚先生《关于提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公司股份的函》。沈志刚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 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志刚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议人提议公 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自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 ...
万凯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10-27 18:3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公告 股东御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御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 心投资")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或者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0,603,724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若减持期间, 万凯新材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御心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 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御心投资上述股 ...
万凯新材(30121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746,053万元,同比下降12.6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310,800万元,同比下降45.51%[2]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620,9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7.05%[3]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同比下降50.27%[4]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9%,较去年同期下降4.01%[5] 公司并购与收购 - 公司完成了收购重庆浙涪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6] 公司财务策略 - 公司执行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追溯调整[7]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相关财务数据按同控原则进行了追溯调整[8]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9]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总资产为12,077,088,457.3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9%[10]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688,347,235.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8%[11] - 公司长期借款增加367.85%,主要系重庆万凯增加银行长期借款[12]
万凯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16:17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3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经 ...
万凯新材: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公告
2023-10-24 16:17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7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同 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剩余超募资金8,667.85万元(含利息收入), 以实缴注册资本方式追加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达凯")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 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MEG一期60万吨项目"或"该项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经指定项目用途的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审批程序 | 超募资金计 划投入金额 | 实际使用金额(截 至2023年9月30日) | | --- | --- | --- | -- ...
万凯新材: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公告
2023-10-24 16:17
2023 年 10 月 25 日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 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秘书、董 事、财务总监高强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章击舟先生(独立董事)、陈国平先生(独 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 ...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6:17
追加投资 MEG 一期 60 万吨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凯新材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年产 12 万吨 MEG 联产 10 万吨电子级 DMC 新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MEG 一期 60 万吨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8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35.68 元/股 ...
万凯新材:独立董事对二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16:17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9 独立董事: 祝卸和、章击舟、陈国平 2023年10月25日 1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 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 于保障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按期建设、投产,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