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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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1 16:0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7]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 内部控制人员配置 - 内审部配备6名审计员[9]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建立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保障股东合法权益[6] - 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提高经营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8]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2]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13] - 建立反舞弊机制,设置举报专线[14] - 制定货币资金管理等制度,每月盘点库存现金[14] -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实行稳健财务政策[16]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16] - 定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及减值准备并报批[17] - 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审核控制成本费用支出[18] - 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子公司上报报表并审批重大决议[20] - 制定《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0]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1][2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0.5%≤财产损失<1%[1][2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0.5%[1][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2][2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0.5%≤财产损失<1%[2][2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0.5%[2][22]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23]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4][24] - 报告期内对纳入评价范围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5][25] - 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无重大缺陷[5][25]
恒勃股份: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024-04-21 16:08
内部控制审核 - 审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并鉴证财务报表相关内控有效性[2] - 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保持内控有效性,作出认定[5] - 注册会计师实施鉴证工作并发表意见[7] 评价结果 - 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相关有效内部控制[9] - 推测未来内控有效性有风险[3] 报告信息 - 鉴证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4]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11]
恒勃股份(30122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16: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办公地址也在同一地址[7] - 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恒勃股份,股票代码为301225,法定代表人为周书忠[7]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黄平、陆加龙[9]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85,426,565.11元,同比增长10.15%[10]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721,428.17元,同比增长10.44%[10]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501,729.56元,同比增长22.01%[10] - 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27元,同比下降5.22%[10]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758,692,428.90元,较上年增长127.19%[11]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1,252,684.73元,较上年增长189.07%[11] 行业发展趋势 - 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19] - 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19] - 2023年,汽车制造业完成营业收入100,975.8亿元,同比增长11.9%[20] - 2023年,全年我国摩托车产销分别为1,941.63万辆和1,899.07万辆,燃油摩托车产销1,415.13万辆和1,418.01万辆,产销量同比增长3.43%和 2.85%[20] 公司产品与市场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CE&HEV进气系统、燃油蒸发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等产品[23] - 公司产品已进入国内外知名主机厂供应配套体系,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助力公司加速产业布局[22] - 公司在智能仪表领域取得进展,成功开发多款市场竞争力的摩托车、电动车、沙滩车仪表产品,已对国内中大排量摩托车企业实现批量供货[29] 公司研发与创新 - 公司将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产业链垂直整合,力争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规模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2] - 公司研发项目目标包括提升新能源汽车销量和热管理效率[49] - 公司研发项目旨在适应环保法规升级,优化产品结构[53] 公司财务管理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固定资产达到274,932,207.91元,同比增长15.63%[70]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16,401,754.16元,同比增长7.26%[48] - 公司2023年管理费用为58,730,062.26元,同比增长13.02%[48] 公司治理与股东关系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良好,董事长和总经理任期稳定[108]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书忠先生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发展,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多项荣誉[111]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125]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报告期未开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165] 股东权益与股价稳定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51]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193] - 公司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95]
恒勃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1 16:06
公司架构 - 公司副总经理数量由3名修订为5名[1]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3][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3][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3][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3][5] -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8] 重大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属重大支出[5]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支出[5]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 分红规则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8]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6][9] 不分配情形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8]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章程修订 -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未分红说明 -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需说明未分红原因、资金留存用途和计划[10] 监督披露 -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0]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0]
恒勃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1 16:06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勃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恒勃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6:04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78,542.66万元,增长10.15%[3] - 2023年利润总额13,110.62万元,增长12.78%[3] - 2023年净利润11,472.14万元,增长10.44%[3] - 2023年末总资产175,869.24万元,增长127.19%[3] - 2023年末股东权益143,125.27万元,增长189.07%[3]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 - 2023年各委员会召开不同次数会议[7] - 2023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10] 公司管理 - 2023年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3] - 2023年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14] 未来展望 - 2024年是二次创业关键年,国内经济或复苏[16] - 董事会将完善制度、防控风险[16] - 董事会将履行信披义务、保障投资者利益[17] - 董事会将加强与投资者交流[19] - 董事会将提高决策能力和效率[19]
恒勃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6:0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2]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沟通,监督规范合法运作[6] - 2024年监事会强化财务检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6] - 2024年监事会参加培训,提升监督技能和业务水平[7]
恒勃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21 16:04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恒跋先生、李峰先生(以上人 员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恒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03.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1.64%,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恒跋先生、李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
恒勃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1 16:0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4年4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汇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2023年末中汇所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282人[4] - 2023年度中汇所经审计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4] - 2022年中汇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9家,收费136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7家[4] - 中汇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4] - 中汇所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从业人员受监管措施涉及多人[5]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及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4家,质量控制复核人2家[6] 审计费用 - 本期和上期审计收费均为50万元,年报审计35万元,内控审计15万元[7] 后续流程 - 续聘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10]
恒勃股份: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21 16:0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 委员会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议案[1] - 战略、审计委员会确定新成员及主任委员[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1] 任期情况 - 战略、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