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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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3012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经理机构设置 -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至6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经理机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5]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9][11]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管理等[13][15]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等[1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重要问题的主要形式[18] - 公司办公会审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重大事项[23] - 总经理临时会议不能履职时可指派1名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29] - 工作例会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并送达相关资料[33] - 总经理工作例会分行政、质量、财务、生产经营例会[31] 监督与考核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35]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40] -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40] 细则相关 - 有三种情形须及时修改本细则[43]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负责组织,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44]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人员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46]
恒勃股份(30122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6:4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34亿元,同比增长21.2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312亿元,同比增长19.09%[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4万元,同比减少2.54%[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18万元,同比增长8.89%[5] - 营业总收入为731,231,431.53元,同比增长19.1%[34] - 净利润为94,179,232.99元,同比增长8.9%[3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3元,同比增长9.4%[36] 成本和费用情况 - 营业成本为511,300,045.23元,同比增长19.9%[34] - 研发费用为44,901,560.42元,同比增长19.7%[3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45,587,557.09元,同比增长43.3%[38]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74万元,同比减少45.04%[5]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1亿元,同比大幅改善142.6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736,338.00元,同比下降45.0%[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096,312.86元,同比显著改善[3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91,126,084.95元,较期初大幅增长[4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8,089,268.89元[38] 主要资产项目变化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3.38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4.38%[13]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807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82.19%[13] -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为2.64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4.66%[1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38亿元,较期初1.33亿元增长154.3%[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8807.31万元,较期初4.95亿元下降82.2%[30]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64亿元,较期初1.29亿元增长104.7%[31]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91亿元,较期初9126.23万元增长109.1%[31] - 存货期末余额为2.32亿元,较期初1.96亿元增长18.5%[31] 负债和权益项目变化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40万元,期初为0元[31]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21亿元,较期初1.93亿元增长14.3%[32]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5.85亿元,较期初5.34亿元增长9.7%[33] 总资产与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54%[5]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9.90亿元,较期初18.68亿元增长6.5%[3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997名[18] - 第一大股东周书忠持股比例为29.11%,持股数量为30,090,000股[18] - 第二大股东胡婉音持股比例为17.46%,持股数量为18,054,000股[18] - 第三大股东东台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12.57%,持股数量为13,000,000股[18] - 第四大股东周恒跋持股比例为11.64%,持股数量为12,036,000股[18] 股权结构与变动 - 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58.21%[19]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末持股数量为1,582,04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53%[19] - 股东王爱军合计持股541,021股,其中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5,421股[19] - 本期因股权激励新增限售股合计298,000股[22] - 股东李峰因股权激励新增限售股92,000股,为个人新增数量最多者[22] 公司重大活动 -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香港新设全资孙公司[27] 审计与会计政策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41] - 公司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41]
恒勃股份(30122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 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网 址为:http://irm.cninfo.com.cn),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
恒勃股份(30122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三章股份 3 | | --- | | 第一章总则 1 | | |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00780498777Y。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88 万股,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 ...
恒勃股份(301225) - 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分)公 司的管理,确保子(分)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由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 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 ...
恒勃股份(30122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致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 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 ...
恒勃股份(3012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三)中 ...
恒勃股份(301225)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投资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4]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6]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3] 业务规定 -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6] - 相关部门应针对衍生品业务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16]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披露多方面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6] - 套期保值需明确合约类别、风险敞口等并说明效果[16] - 投机交易应真实准确披露目的,不得变相操作[1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套期保值业务可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适用披露规定[18]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分[20]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上市公司行为,参股公司交易影响大需履行披露义务[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23] 额度与期限 - 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10]
恒勃股份(30122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内部控制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每年评估情况[6] - 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推进制度执行[6] - 内部审计部门评价与检查监督内控和风险管理,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6] 内部控制活动 - 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环节[9]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协调策略等[12] 关联交易管理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16]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交易时审慎判断[16] - 审议需披露关联交易,材料提交独立董事审议[16]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股东须回避表决[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8] 对外担保与募集资金管理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控风险[20]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核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1]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储、使用等规定[24]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掌握资金动态[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27] 投资管理与信息披露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风险[29] - 衍生产品投资制定严格决策、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限定规模[30]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内容[32] - 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信息泄漏情况[33] 内部审计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34] - 审计委员会参与内审部门负责人考核,公司制定并披露内审制度[35] - 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7][3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38]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内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39]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40]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42]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42]
恒勃股份(3012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40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适用,选一名董事不适用[2][3] 投票权计算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选举每轮重算[4]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按对应待选人数算投票权[5] 投票规则 - 仅投同意票,选票数不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6] - 选票数超限额或候选人数超应选,选票视为弃权[6]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就这些人再次选举[9]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已当选达规定比例缺额下次选举填补[10] - 未达要求则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10]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