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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10-11 20:42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 年 10 月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下称为「森鹰窗业」 或「本公司」、「公司」或「我们」)发布的第一份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在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我们希望以更全面的方式,客观地披露公 司 2023 年在经营、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 编制依据 本报告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 ——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指引》」)的规定,同时参考《联合国可 持续发展目标企业行动指南》(SDGs)编制本报告。 报告范围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的覆盖范围与森鹰窗业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保持一致, 报告时间跨度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部分内容向前后适度延伸。 报告原则及数据来源 本报告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重要性、量化、平衡 和一致性的汇报原则,对以上原则的应用均有适当地说明。除特殊说明,本报告 所引用财务数据来源于经过审计的《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其他 数据和案例 ...
森鹰窗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1 20:4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5]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7][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9][11] 减值损失 - 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509,456.53元及资产减值损失9,133,882.22元[7]
森鹰窗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1 20:42
会议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3][4]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3票同意[5][7] 减值计提 - 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509,456.53元及资产减值损失9,133,882.22元[6]
森鹰窗业(30122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11 20:42
财务业绩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4.40%,主要受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外部市场因素影响,下游需求减弱[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6.91%,主要系收入、利息收入减少及销售费用增加所致[9]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2,438,649.14元,同比下降126.9%[26]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49,796,181.57元,同比增加31.9%[25]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4,338,109.25元,同比增加10.3%[25] - 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9,133,882.22元,同比减少11.6%[26] - 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2,509,456.53元,同比减少14.3%[26]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438,649.14元,同比下降126.9%[26]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493元,同比下降127.5%[27]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8.66%,主要系销售回款减少所致[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7.89%,主要系投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款项及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1.73%,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1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5.40万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91.82万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6.15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1,266.11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5,750.00万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6,600.00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1,631.31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5,062.69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7,999.85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7,564.12万元[28] 资产负债 - 应收票据同比下降88.21%,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8] - 预付款项同比增加50.24%,主要系预付费用款增加所致[8] - 存货同比增加45.95%,主要系材料增加所致[8] - 短期借款同比增加67.76%,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8] - 合同负债同比增加100.43%,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流动资产为13.83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为8.74亿元人民币[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负债总额为5.66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负债为5.44亿元人民币[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股本为9480万股[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为7.52亿元人民币,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43亿元人民币[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应收账款为3.07亿元人民币,存货为1.37亿元人民币[2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总额为2,257,272,157.63元,同比增加0.1%[24]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91,491,825.96元,同比下降8.2%[24] 股东情况 - 公司股东总数为8,676名,前10名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69.27%[12] - 公司控股股东为边书平,持股比例为55.42%[1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其中持股比例超过1%的有5名[12] - 公司限售股份变动情况,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东边书平和应京芬合计持有59,263,000股[14] 股份回购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累计回购2,918,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5,16] -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15] - 公司未来三年内未使用完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15]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1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7,999.04万元[16] 其他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森鹰为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1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18] -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包括回购股份等措施[19]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在美国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150万美元[20]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和"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21]
森鹰窗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0 19:2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511 号 致: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
森鹰窗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0 19:28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7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 事王建杰女士主持(董事长边书平先生及副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建 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
森鹰窗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9:08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1 - 2亿元[2] - 维护价值及权益股份不超总量70%,员工持股等不低于30%[2] - 维护价值及权益回购期限不超3个月,员工持股等不超12个月[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回购2918606股,占总股本3.08%[4] - 最高成交价31.75元/股,最低23.88元/股[4] - 成交总金额79990439.65元[4] 其他 - 2024年2月5日审议通过回购议案[3]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进展[4] - 后续将继续实施回购计划[6]
森鹰窗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8:12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69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 ...
森鹰窗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4 18:57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68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4:00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 ...
森鹰窗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8:57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66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 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赵丽丽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 需求和优化产业布局的考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