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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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20:0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独立董事规定 - 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出席[13]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森鹰窗业(3012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20:0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电子存储设备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报证券部审核、经董事会秘书签字同意(并 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 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内部报告及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进 ...
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20:0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该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 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 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
森鹰窗业(30122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2 20:04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回复不得涉及未公开信息、不得选择性发布等[6] 管理与审核流程 - 证券部为对口管理部门[9] - 审核程序含问题收集、起草、审核和发布[9] - 重要或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森鹰窗业(3012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20:0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森鹰窗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应 ...
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20:0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管理层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 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 ...
森鹰窗业(301227) - 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管理办法
2025-08-22 20:04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3] 舞弊情形 - 损害公司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有10种情形[6] - 谋取不当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有7种情形[6] 责任体系 - 董事会督促建立反贿赂文化和内控体系[7] - 审计委员会是反贿赂工作领导机构[8] - 管理层建立并实施内控[8] - 子公司、部门负责人是反贿赂第一责任人[9] 检查与举报 - 常设机构检查舞弊,必要时聘外部机构[12] - 检查后出具报告,严重的出专项报告[13] - 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公布[14] - 不同层级举报调查决定方不同[15] - 实名举报按时间反馈结果[15] - 查证属实挽回损失奖励举报人[15] 处理措施 - 违规泄举报信息或打击报复人员撤职等[20] - 舞弊行为分领导和直接责任[17] - 评估并改进受影响业务内控[19] - 舞弊员工按规处分,违法交司法[19] 办法生效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森鹰窗业(3012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20:0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 负责人 ...
森鹰窗业(3012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20:04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实施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可质押的非保本型产品[14]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并公告相关内容[15] 补充资金归还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无法归还需公告相关原因及期限[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7] 资金使用审批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按制度申请并履行审批手续[18] 项目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在两日内公告[20]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外部配合要求 - 公司应配合保荐或财务顾问督导及会计师审计,提供募集资金相关资料[24] 资金使用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4]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披露整改措施[24] 异常情况处理 - 保荐或财务顾问发现募集资金异常应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5] 现场检查要求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5] 年度核查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财务顾问需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25] 核查结论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5] 违规报告披露 - 保荐或财务顾问发现公司、银行未履行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5] 违规责任承担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25]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20:04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关联委员会议规则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13] - 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1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