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3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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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301255)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11-05 19:01
突发事件管理 - 公司制定制度维护资产安全、保障投资者利益[2] - 处理遵循保护投资者利益、及时公开信息等原则[4] 应急组织与流程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5] - 各部门负责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7] - 预警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9] 处理与保障 - 应急处理向监管部门汇报并制订计划[11] - 做好通信、队伍等应急保障工作[12] 评估与问责 - 处理后全面评估并完善制度流程[13] -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5]
通力科技(3012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05 19: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证券投资规定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对外投资岗位与控制 - 对外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等[6]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业务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6] - 公司应加强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控制,重大投资项目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2] 重大投资项目流程 - 公司对重大投资项目应编制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独立评估[12] - 公司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时应审查项目合规性等方面[13]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8] - 公司董事会应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9]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加强投资实施方案管理,明确出资信息,方案及变更需经有权部门批准[16] - 委托投资要调查受托企业情况,签订合同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16] - 指定专门人员跟踪投资项目,掌握被投资公司情况,可派人管理[16] - 对派驻人员建立适时报告和业绩考评机制[16] 投资收益与安全 - 加强投资收益控制,按会计核算制度核算[16] - 被投资公司股权变化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16] - 定期与被投资公司核对账目,保证投资安全完整[17] 投资减值与处置 - 定期检查投资项目减值情况,按规定执行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18] - 加强投资处置环节控制,规范收回、转让、核销的决策和审批程序[20] 投资后续管理 - 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机制[20]
通力科技(3012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5 19:0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 ...
通力科技(3012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05 19:01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管理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 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 ...
通力科技(30125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05 19:01
网络投票服务申请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并录入投票信息[6] 投票信息处理 - 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提供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10] 表决权相关 - 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13] - 集合类账户受托股份数计入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15] - 累积投票提案中股东每股选举票数与应选人数相同[19]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高及非5%以上股份股东的其他股东[18] 投票数据处理 - 公司现场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获取网络投票数据[19] - 公司委托信息公司合并计票并获取数据[19]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19] 异议处理与披露 - 对投票数据有异议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19] - 公司按规定披露法律意见书及表决结果[19]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次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19]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系统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9]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细则“以上”含本数[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通力科技(3012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11-05 19: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股权激励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9] 会议通知 - 常规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4][15] 会议方式与委托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7] - 委员委托需在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7] - 独立董事委托需书面进行[18] 委员撤销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0] 会议记录 - 需制作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20] - 包含召开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4] - 载明表决方式和结果[21] 会议通报与保密 - 通过议案及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1]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1]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规程生效 - 本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通力科技(301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5 19:01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通力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 ...
通力科技(3012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05 19:0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4] - 可担保对象需具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并满足特定条件[5] - 财务部为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与注销[20]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多项超净资产或总资产比例及为特定对象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2] 担保后续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15个交易日内启动追偿程序[26]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主体担保需及时披露[29] 信息披露 - 批准的对外担保须披露总额,独立董事年报专项说明[31] - 已披露担保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处理违规担保,追讨追责相关责任人[31][33]
通力科技(3012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5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2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需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需经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2] - 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外单笔融资合同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融资事项[14] - 审议批准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捐赠及当期财产损失超10000万元事项[14] 投票与决议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以上后,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特别决议部分提案还需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6]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超半数通过[41] - 对关联股东有争议时,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41]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需向股东解释[43] - 受责令限期改正需在期限内彻底改正[4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通力科技(301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05 19:0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需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如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2个交易日内[4]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 [9] 减持计划披露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强制执行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信息[10] 买卖限制期间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处分、要求赔偿、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4] 问询函回复 - 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有同意或不同意两种回复[22] 其他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22]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相关情况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票[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相关情况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票[22]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公司股票[22] - 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票[22]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股票[22] - 承诺期限内不转让公司股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