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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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1-23 15:4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
华新环保(301265)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1-23 15:42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3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投资产品具有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环保")于2025年1月23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 子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之内有效。公司购 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
华新环保(30126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15:4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 事 3 名。其中监事余乐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巴雅尔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要求 ...
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2024-11-15 16:0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 4日披露 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经事后核 查,发现以下内容需要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更正内容加粗显示): 更正前: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9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15日 1 表决情况:同意126,6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的99.7361%;反对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6.6361%;弃权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4%。 更正后: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6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的99.7361%;反对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
华新环保: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4 19:39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33人,持股127,014,715股,占比42.4518%[8] - 现场7人,持股126,156,645股,占比42.1650%[8] - 网络投票126人,持股858,070股,占比0.2868%[8] - 中小投资者127人,持股4,927,592股,占比1.6469%[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6,681,945股,占比99.7380%[1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26,679,945股,占比99.7364%[17][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26,679,545股,占比99.7361%[20] 选举结果 - 张军当选非独立董事,同意126,323,000票,占比99.4554%[22] - 王建明等7人当选董监高[25][26][27][28][29][30][32][33][34][35][36][37][39][40] 会议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决议召集,10月30日发通知[4] - 11月14日14:30现场开会,9:15 - 15:00网络投票[5] 律师意见 - 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42] - 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41][42]
华新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11-14 19:3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 - 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2] 选举结果 - 选举巴雅尔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3] - 选举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19:39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11月14日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3] - 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27,014,715股,占比42.4518%[4] - 中小股东代表股份4,927,592股,占比1.6469%[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占比超99%[6][8][9] 人员当选 - 张军、周霞、巴雅尔当选,总票数占比超99%[10][14][16] 其他 - 律师认为大会合法有效[18] - 公布备查文件及公告时间[19][21]
华新环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4-11-14 19:39
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 -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1][3] -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5] 人员变动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林耀武任期届满后任常务副总经理[6]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红、郑俊果任期届满不再担任[6] 人员持股 - 林耀武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00,446股,间接持有500,000股[6][10] - 刘时权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99,200股[11] - 李仝未持有公司股票[12] 合规情况 - 林耀武、刘时权最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10][11] - 李仝未受过相关处罚和纪律处分[12] 其他信息 -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三分之一[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 - 李仝自2022年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2]
华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11-14 19:39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军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 ...
华新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霞)
2024-10-29 19:0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霞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华新绿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