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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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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2-05 17:25
控股股东增持 - 沙越女士拟6个月内增持500 - 1000万元[2] - 沙越女士现持股31172221股,占比10.29%[2] - 沙越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股占比34.65%[2] 增持相关说明 - 资金为自有或自筹,无价格区间[2] - 可能因市场或资金问题延迟或无法实施[6]
华新环保: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02 17:35
股权结构 - 张军持股45,974,306股,占总股本比例15.17%[1] - 沙越持股31,172,221股,占总股本比例10.29%[1] - 北京恒易伟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7,84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9.19%[1] -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持股24,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7.92%[1] - 嘉兴青域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5,093,922股,占总股本比例4.98%[1] - 林耀武持股12,000,446股,占总股本比例3.96%[1] - 包如荣持股11,764,706股,占总股本比例3.88%[1] - 张玉林持股11,384,603股,占总股本比例3.76%[1] -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9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27%[1] 公司决策 -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1]
华新环保: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1-29 18:33
新策略 - 公司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2] - 公司决定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架构调整具体实施及细化事宜[2]
华新环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29 18:31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 产品。 2、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投资产品具有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环保")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 ...
华新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8:31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3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 事 3 名。其中监事刘洋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巴雅尔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 系,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 实,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华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8:31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2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 实际参会董事 8 名。其中董事张喜林、董事张玉林、董事林耀武、独立董事周霞、 独立董事郑俊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 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 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
华新环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29 18:28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环保")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目前尚未明确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来将在适宜时机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合理、公 允、公平的设置股权激励或员工持续计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予价 格的确定、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确定等指标)。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期 ...
华新环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1-29 18: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5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5,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587,520.40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372,4 ...
华新环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8:04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1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1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1日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 3- 9 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6、会议 ...
华新环保: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1-11 18:0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 景盛北一街 4 号 3-9 号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华新绿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