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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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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9-01 15:4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1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 |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0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明阳电气于2023年6月30日上 市,保荐人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培 | | | 训。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明阳电气(301291)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0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为明阳电气,股票代码为30129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传卫[8] - 公司联系人为姚兴存,联系电话为0760-28138001[8]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在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9]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18.9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4.7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0.53%[10]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3.42%[1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同比增长68.29%[1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达到72.1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9.87%[10] 产品及市场 -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领域的智能电气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应用于新能源和新型基础设施领域[15]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风电、储能、电网和数据中心等领域,与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密切相关[16] - 公司将继续提升研发实力,加大创新力度,研发生产更高电压等级、环保化、智能化的产品,拓展客户资源[1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中国市场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量大幅增长,风电新增装机创历史新高,储能装机规模持续增长[16] 产品特点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箱式变电站、成套开关设备和变压器,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行业(太阳能、风能、储能等)[19] - YB系列华式箱变是一种集油浸式变压器、高压单元、低压开关柜及相关辅助设备于一体的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适应高温、高湿、风沙、盐雾等恶劣环境[19] - 公司产品特点包括低损耗、现场安装维护方便、施工周期短等,适用于新能源行业、电网、工矿企业、民用建筑、市政工程、临时施工用电、充电桩等领域[20] 资金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76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7.91亿元[51] - 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7.67亿元[50] - 公司超募资金投向尚未确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净额为157,926.28万元[54] 风险及应对措施 - 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已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63][64][66]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下游市场集中度高的大型国有发电集团等客户议价能力较强,信用期较长[67] - 公司应对措施包括加强供应链资金管理、加大销售回款管理力度,并适当将部分资金压力向上游供应商转移[67] 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 - 公司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72] - 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平台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保证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益[76] -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重视员工的未来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良好的劳动环境[76]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领域,为实现海洋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做出贡献[76] -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75] - 公司通过不断创新智能电气、电能质量及能效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推动新能源绿色发展,支持全人类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77]
明阳电气: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9 16:26
| | | 资产) | | | | | | 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吉林明阳智慧能 | 实际控制人控制 | 应收账款 | | | | | 出售商 | 经 营 | | | | (含合同 | 48.66 | 9.30 | 42.45 | 15.51 | | 性 往 | | 源有限公司 | 的企业 | | | | | | 品 | | | | | 资产) | | | | | | 来 | | | | 应收账款 | | | | | | 经 营 | | 江苏瑞昇光能科 | 实际控制人控制 | (含合同 | 41.06 | - | - | 41.06 | 出售商 | 性 往 | | 技有限公司 | 的企业 | | | | | | 品 | | | | | 资产) | | | | | | 来 | | | | 应收账款 | | | | | | 经 营 | | 靖边县蕴能新能 | 实际控制人控制 | (含合同 | 73.32 | - | 73.32 | - | 出售商 | 性 往 | | 源有限公司 | 的企业 | | | | | | ...
明阳电气: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8-29 16: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717,954.61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36,026,208.6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36,026,208.61 元(以上数据均 未经审计)。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97.6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 ...
明阳电气: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6:26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实际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
明阳电气: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08-29 16: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8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3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 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 为 32,527,492.57 元,具体情况如下: | | 单位:元 | | --- | --- |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17,722,798.25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02,950.47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265,668.5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4,179.25 | |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
明阳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16:26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公司半年报及相关资料,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二、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 关于公司 202 ...
明阳电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9 16: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 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9号)同意注 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7,8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13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604.65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0,928.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67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 ...
明阳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6: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实际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其他符合要求的媒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
明阳电气: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11 21:02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 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以下《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