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3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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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3013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20:01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 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
美利信(301307)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第二章 董事、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材料,并承担个人签 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 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
美利信(30130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以 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 ...
美利信(301307)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业务概述 - 套期保值业务用于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包括远期结售汇等衍生产品业务[2]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5] - 只允许与有资质金融机构交易,以自身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6]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9]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和管理[11]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11] 业务流程 - 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分为计划和方案审批流程、方案执行流程[15] 保密与监督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由内部审计部门监督[17] 风险管理 - 公司应审查金融机构资信、核查交易员行为等并制定风险应对预案[20] - 公司需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20] 风险报告 - 市场价格波动大或合约市值损失接近/突破止损限额时,财务中心应报告管理层[20] - 发生强行平仓等风险事件,财务中心应向管理层报告并提交分析意见[20] - 出现特定情况时,财务中心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21] 报告制度 - 财务中心定期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交套期保值业务报告[22]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汇报监督情况[22] 信息披露 - 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4] 档案保存 - 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保存至少十年以上[24]
美利信(3013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美利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 ...
美利信(3013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 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 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 ...
美利信(3013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 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 ...
美利信(30130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6 20:01
关联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有资金往来[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2] 关联方管理 - 公司应制作关联方详细清单并留存,变更时及时修改备案[4][5] 资金使用与担保限制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 未履行程序不得为关联方融资等业务担保或抵押[7] 资金清偿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7][8] 监督审查 - 董事会发现占用应确保清偿非经营性资金[10] - 交易结算时财务中心审查决策程序并备案[11]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12] 档案管理 - 财务中心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建立档案,编制汇总表[14]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处分直接责任人,严重时罢免董事[17]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处分相关责任人[19]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2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制度发布信息 - 该文件由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发布[24]
美利信(3013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 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和财务负责人等;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 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 ...
美利信(30130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1
财务资助范围 - 资助对象一般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况参照执行[2][3] 审批流程 - 需财务中心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信息[5] - 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特定董事审议和股东会流程[5] 特殊情形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含协议等内容,异常情况及时披露[9][10]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风险调查等,审计部监督合规性[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