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3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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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3 18:25
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29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 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6号昆船大厦17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 人)共7人,代表股份27,292,9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721%。 ...
昆船智能: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13 18:23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昆明市人民中路 6 号昆船大厦 17 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 20 天以上,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洪波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
昆船智能: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17:18
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 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 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 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 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 次业绩说明会,进行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鲍朝阳先生、财务负责 人张继武先生、董事会秘书姜荣奇先生、独立董事杨 ...
昆船智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2: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2H23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n5100027155G 注册资本:871,9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舍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2 层、3 层、6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对昆船智能2023年度涉及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 ...
昆船智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22:12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董中浪、戴扬、杨勇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董中浪、戴扬、杨勇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
昆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2:09
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董中浪、戴扬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信息公允、全面、真 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
昆船智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2:09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的各 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与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引领下,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戮力 同心,克服部分材料价格上涨等带来的交付压力,持续深耕烟草、酒业等优势行 业,积极拓展新兴行业,市场开拓和经营发展成效大幅提高,经营业绩实现较大 增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 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 序 | ...
昆船智能(30131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22: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1311[7]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401大楼,邮政编码为650051[8] - 公司网址为http://www.ksecit.com/[8]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姜荣奇,联系电话为0871-63172696[8]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8] 财务数据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085,886,025.44元,同比增长1.08%[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33,278.50元,同比下降24.59%[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7,720,469.57元,同比下降103.41%[9]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4,850,815,694.49元,同比增长5.75%[9]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52,172,139.64元,同比增长3.71%[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6,076,199.22元,较第一季度增长145.5%[10]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31,462.74元,较第一季度增长489.3%[10] 产品与服务 -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智能产线方面的规划、研发、设计、生产、实施、运维[16] - 公司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及装备,包括立体仓库系统、搬运与输送系统、分拣配送系统等[19] - 公司围绕客户“产供销”全流程,提供智能产线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为用户实现自动排产、自动备料、自动生产、自动存储、自动配送等功能[21] 合作与发展 - 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厂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中船重工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降低物资采购成本[26] -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中,宜宾五粮液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项目已履行[37] -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中,德马泰克国际贸易堆垛机合同已履行[37]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章程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制度和体系[68] - 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未发生违规情况[69] - 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70] 股东权益 - 公司2023年度现金股利为每10股派送人民币0.56元,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3,440,000.00元[105] - 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867,175.25元,根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105]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6] 内部控制 -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09] - 公司财务报告中未发现重大缺陷,但存在一般缺陷,如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缺失[112] - 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显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17] 公司承诺 - 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滚存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享,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147] - 公司承诺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进行完整披露[185] - 公司承诺避免与昆船智能构成同业竞争,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193]
昆船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22:09
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 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 ...
昆船智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2 22:09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4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智能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 定。昆船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昆船智能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昆船智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昆船智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 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程序 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