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3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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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04 20:14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8.7845万股,占股本2.92%[1] - 首次授予370.10万股,占总量80.67%,占股本2.35%[1] - 预留部分88.6845万股,占总量19.33%,占股本0.56%[1] 激励对象情况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获授350.10万股,占总量76.31%,占股本2.23%[1] - 董事袁军、金丹君各获授10.00万股,各占总量2.18%,各占股本0.06%[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7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59人[1] 激励限制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股本1%[1]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20%[1] 其他 - 公布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涵盖序号82 - 157人员[7][8] - 公告发布于2024年7月4日[9]
鑫磊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04 20:14
股权激励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不得实行情形[1][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不得成为情形[2][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等符合规定,未损股东利益[4]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4] 激励计划决策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7-04 20:14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8.78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719.00万股的2.92%[8][35] - 首次授予370.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5%,占拟授予总量的80.67%[8][35] - 预留88.68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6%,占拟授予总量的19.33%[8][35]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9][67]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159人[11][30] - 董事袁军、金丹君各获授10.0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量的2.1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36]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合计157人获授350.1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76.3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3%[37]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4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否则终止计划[4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否则预留权益失效[41]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每股7.88元[11][48][50]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43]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30%、40%;之后授予,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50%[43]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2亿元、15亿元、18亿元,分别较2023年增长54.17%、92.72%、131.26%[67] - 2024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12.00亿元,触发值为10.00亿元[59]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15.00亿元,触发值为12.50亿元;2024 - 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目标值为27.00亿元,触发值为22.50亿元[59]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18.00亿元,触发值为15.00亿元;2024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目标值为45.00亿元,触发值为37.50亿元[59] 考核系数与比例 - 业绩完成度A≥Am时,对应系数X1 = 100%;An≤A<Am时,X1 = A/Am*100%;A<An时,X1 = 0%[59] - 累计营业收入B≥Bm时,对应系数X2 = 100%;Bn≤B<Bm时,X2 = B/Bm*100%;B<Bn时,X2 = 0%[1]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MAX(X1,X2),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1][62]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卓越)、A(优秀)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C(合格)为70%,D(不合格)为0%[63] 费用摊销 - 假设2024年7月底首次授予370.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2490.22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607.70万元、1143.40万元、546.95万元、192.18万元[83] 调整与终止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按不同公式调整,增发时不调整[72][7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失效[87]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90]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6:51
回购方案 - 2024年2月7日通过回购方案,资金4000 - 8000万元[2] - 回购价格调整后不超23.28元/股[2][3] - 实施期限自方案通过日起12个月内[2] 回购进展 - 2024年2月20日首次回购股份[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4587845股,占比2.92%[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最高成交价19.998元/股,最低13.71元/股[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支付总金额79794047.03元[4]
鑫磊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6-27 16:37
人员变动 - 鑫磊压缩机证券事务代表赵伊莉因个人原因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 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资格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28日[3]
鑫磊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6-27 16:37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5月7日通过用不超2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 - 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1] 账户信息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是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356580100100283124[3] 投资限制与保障 - 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不用于股票等[5] - 财务专人跟踪,不利时保全,独董和监事会可监督审计[5] 影响与公告 - 不影响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可提高资金效率获收益[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9]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5: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 ...
鑫磊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27 21:04
股份回购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3.57元/股[3]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3.28元/股[3]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2024年6月3日生效[3] - 回购资金4000 - 8000万元[3]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2912440元[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6] -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6] 价格计算 - 调整后回购价上限为调整前减每股现金分红[7]
鑫磊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7 21:02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3] - 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2.912440元[2][10] - 扣税后,QFII等每10股派2.70元[5] 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6月3日[6] - 除息除权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0.2912440元/股[2][10] - 2024年6月3日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限售股自行派发[8] 其他调整 - 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10]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23.28元/股[11] 股本情况 -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4,587,845股不参与分配[2][3][4][5] - 实际参与权益分派股本152,602,155股[2][3][4][5]
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21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 2024年4月26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6] - 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9:15 - 15:00[8]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9]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12,390,000股,占比73.6490%[11] - 网络投票股东3名,代表股份4,400股,占比0.0029%[11] - 现场和网络出席合计7名,代表股份112,394,400股,占比73.6519%[11] - 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股份4,400股,占比0.0029%[11] 议案表决 - 审议14项议案,均获通过[13][14][33]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出席股东同意占比99.9999%,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7.7273%[16][17][19][25] - 《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等多项议案,出席股东同意占比99.9983%,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56.8182%[20][22][24][26][27] - 《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出席股东同意占比99.9983%,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56.8182%,有反对票[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