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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7-04 20:14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财务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流程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且无损害意见[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鑫磊股份: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04 20:1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19]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8.7845万股,占股本总额2.92%[20] - 首次授予370.10万股,占股本2.35%,占拟授予总量80.67%[20] - 预留88.6845万股,占股本0.56%,占拟授予总量19.33%[20] 激励对象情况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59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骨干等[22] - 董事、副总经理等各获授10.00万股,占授予总量2.18%,占股本0.06%[23] - 中层及骨干合计获授350.10万股,占授予总量76.31%,占股本2.23%[23]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6]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否则终止[27] - 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否则失效[2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31]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31]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比例为50%、50%[31]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每股7.88元[35][38]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47] - 2024年营收目标值12.00亿元,触发值10.00亿元[47] - 2025年营收目标值15.00亿元,触发值12.50亿元;2024 - 2025年累计营收目标值27.00亿元,触发值22.50亿元[47] - 2026年营收目标值18.00亿元,触发值15.00亿元;2024 - 2026年累计营收目标值45.00亿元,触发值37.50亿元[47]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5]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不能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0][43]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公司股本总额20%[69]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公司股本总额1%[7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71]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78]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全部利益给公司[89]
鑫磊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7-04 20:14
人事变动 - 2024年7月4日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盈池为证券事务代表[2] - 林盈池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林盈池2000年出生,硕士学历,有相关履历和证书[4] - 截至公告日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不良记录[4]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7月5日发布[3]
鑫磊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20:14
会议信息 - 鑫磊压缩机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陈巧雯主持[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3项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8]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需满足相关任职资格,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8][9] 后续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9]
鑫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7-04 20: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2日召开[2] - 会议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表决权征集 - 征集人戴海平征集表决权,期限7月18 - 19日[2][5][6] - 确权日为7月16日,对象为该日收市后在册股东[6] 委托投票 - 委托投票指定地址邮编317500,电话0576 - 86901256[8] - 重复授权以最后一次为准,委托期限至大会结束[9][15]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04 20:1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8.78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719.00万股的2.92%[8][35] - 首次授予370.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5%,占拟授予总量的80.67%[8][35] - 预留88.68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6%,占拟授予总量的19.33%[8][35] - 授予价格为7.88元/股[11][48][50]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159人[11][3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40]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为12亿元、15亿元、18亿元,触发值分别为10亿元、12.5亿元、15亿元[59] - 2024 - 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目标值为27亿元,触发值为22.5亿元[59] - 2024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目标值为45亿元,触发值为37.5亿元[59]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归属,比例为30%、30%、40%[43]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为30%、30%、40%;之后授予,比例为50%、50%[43] 考核体系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MAX(X1,X2),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59][61][62]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S、A、B、C、D五个等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未提及、100%、未提及、70%、0%[63] 费用摊销 - 假设2024年7月底首次授予370.1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2490.22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607.70万元、1143.40万元、546.95万元、192.18万元[83] 调整与处理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按不同公式调整,增发时不调整[72][74] - 激励计划终止,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99] 程序与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公告,否则终止计划[15][41][91] - 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权益失效[16][30][41][9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2][88]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2][88]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8]
鑫磊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4 20: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2日召开[1] - 现场会议7月22日14:30开始,网络投票7月22日多个时段进行[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7月16日[3] 议案相关 - 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7月19日9:00 - 11:00、13:00 - 16:00[6] - 登记方式有现场、邮件、信函、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6] - 异地股东非现场登记7月19日16:00前送达资料并电话确认[7] 其他 - 授权委托书7月19日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有效[16] - 网络投票代码351317,投票简称鑫磊投票[22]
鑫磊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04 20:14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为激励计划考核年度,每年考核一次[7,12] - 2024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营收目标值12.00亿,触发值10.00亿[7] - 2025年目标值15.00亿,触发值12.50亿,24 - 25年累计目标值27.00亿,触发值22.50亿[7] - 2026年目标值18.00亿,触发值15.00亿,24 - 26年累计目标值45.00亿,触发值37.50亿[7] 考核规则 - 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考核年度有别[8] - 营收及累计营收对应不同系数计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9] - 个人绩效考核分五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9]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通知结果,有异议20个工作日内沟通[14] - 无法解决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14] 记录管理 - 人力资源中心保留记录5年,超期委员会有权销毁[15] - 记录修改需当事人签字确认[15] 办法说明 - 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6,17]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7]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20:14
会议相关 - 鑫磊压缩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召开,7位董事均出席[2] - 提议2024年7月22日14:30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 议案表决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均5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4][5][8] 人事聘任 -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盈池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0]
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4 20: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5719万元[8] - 2023年1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7274052股股票[9] - 法定代表人为钟仁志,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工业城[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81797615327C,经营范围包括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销售等[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7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59人,预留授予部分12个月内确定,超期失效[12][1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8.7845万股,占股本总额2.92%[17] - 首次授予370.10万股,占股本总额2.35%,占拟授予总量80.67%[17] - 预留88.6845万股,占股本总额0.56%,占拟授予总量19.33%[17]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袁军、金丹君各获授10.00万股,均占授予总量2.18%,占股本总额0.06%[19]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7人获授350.10万股,占授予总量76.31%,占股本总额2.23%[19]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2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未完成则终止计划[2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30%、40%[25] - 激励计划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5]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每股7.88元[30][32] 归属条件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40] 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为考核年度,每年考核一次[41] - 2024年营业收入目标值12.00亿元,触发值10.00亿元[43]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15.00亿元,触发值12.50亿元;2024 - 2025年累计目标值27.00亿元,触发值22.50亿元[43]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18.00亿元,触发值15.00亿元;2024 - 2026年累计目标值45.00亿元,触发值37.50亿元[43] 归属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MAX(X1,X2),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43][44] - 个人绩效考核A(优秀)时归属比例100%,C(合格)时70%,D(不合格)时0%[48] - 当期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48] 审议流程 - 2024年7月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认可及同意意见[51] - 实行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2]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