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3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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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2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运作,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
鑫磊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0:5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鑫磊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 ...
鑫磊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20: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 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税)34, ...
鑫磊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2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
鑫磊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2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
鑫磊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2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 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 1/3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 ...
鑫磊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20:51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经核查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海平先 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鑫磊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4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627 号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 ...
鑫磊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0: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本年度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届次 | | 召开时间 | | 议案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鑫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家祥)
2024-04-25 20:51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14] - 2023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3]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钱家祥于2023年10月10日离任[2][15] - 2023年9月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13] 议案审议 - 2023年3月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2] - 2023年3月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14]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12] 委员会会议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召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