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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电器(3013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会议召开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半年一次[20] - 定期会议召开前5日、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可豁免[20]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会议档案管理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25] 委员出席规定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28] - 独立董事委员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委员出席会议[28]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或未提书面意见,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会议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8] 报告提交方式 - 董事会休会期间,重大事项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30] - 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报告由总经理等签发,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30] - 提名委员会书面报告由召集人或其授权委员签发,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30] 部门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制发会议通知[32][34] - 人力资源部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和联络工作[35]
未来电器(3013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3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7]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3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4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3] 决议规则 - 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及融资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24]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金额内的关联交易[26] - 董事会决定重大交易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2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2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法律等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48]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1]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会议委托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4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43]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得接受独立董事委托[43] - 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关联董事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委托[43]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应掌握多方面知识,取得董秘职业资格证书[59] - 特定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61] - 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62]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62]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说明原因并公告[63]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60]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施行[65] - 本议事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66]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66]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67]
未来电器(3013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托 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 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未来电器(3013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 | | | | |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人)应在知悉内幕信息前 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见附件 3),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 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 ...
未来电器(3013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 | |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 定。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
未来电器(3013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 1 | | --- | | ਨ K | | | | 工作细则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 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 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 ...
未来电器(3013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 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必要工作经验[8]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11]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五年以上全职经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 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 30 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 60 日内补选[1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0]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费用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其他规定 - 公司保存董事会等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2]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未来电器(3013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半年一次,提前5日发通知[18] - 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委员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11] 委员职责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等[15] - 按时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等[16]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或召集人决定的其他方式[21] 会议记录 - 记录送交全体委员,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档案[24] 报告流程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 重大事项通过秘书提交报告并建议董事长开会[29] - 高管报告由总经理等签发,通过秘书提交[29] - 委员会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通过秘书提交[29] 回避与委托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有委托限制[24] 履职判定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书面意见,或一年内出席不足会议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7] 秘书职责 - 组织协调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工作,列席会议,制发通知[31][32][34]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
未来电器(3013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 | | | | |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规章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股东职权,促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合称"子公司")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其对外担保。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 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述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 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可以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 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 ...
未来电器(3013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2 20:1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多方面标准[9][10] -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认定标准[12][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认定标准[14] - 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有认定标准[15] 差错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审计,按规定披露[11]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由审计部调查,董事会决议[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审计部调查,董事会审核[15][16]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8] - 出现差错审计部查实更正,董事会追究责任[17]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五种情形从重惩处[17][20]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董事会可经济处罚并保留法律追责权[20][21] - 特定人员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21] - 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2] - 董事会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3]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