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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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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20:5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 - 独立董事能胜任职责,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光大同创: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20:51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 业绩说明会 - 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3][4][5]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4][5] - 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3][4][5]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马增龙等[5] 投资者参与 - 可于2024年5月10日前会前提问[2][6] - 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参与互动交流[6] 其他信息 - 联系人是占梦昀,电话传真0755 - 86527252,邮箱irm@bromake.com[7]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情况及内容[7]
光大同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20:51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A股,发行价58.32元/股,募资11.0808亿元,净额10.0436246588亿元[1] - 募资投资项目总投资额8.50601亿元,拟用募资投入8.50601亿元[4]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可滚动使用[6]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含大额可转让存单等[7] 项目投资 - 光大同创安徽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4.00186亿元,拟用募资4.00186亿元[4]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项目总投资2.00415亿元,拟用募资2.00415亿元[4]
光大同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2 2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股东、重组有关各方等[3] 信息披露宗旨与原则 - 宗旨为真实、准确、完整等[6]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可因损害利益等情况申请信息披露豁免[8]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12] - 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和审批表[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4]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14] - 监事监督董事等履行职责行为[16]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6] 股东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出现重大事项需通报并配合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形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6] 交易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合同与关联交易披露 - 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2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44] 信息沟通与反馈 - 各部门、所属子公司至少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41] 财务信息披露 - 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42] 内部审计与监督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4] 报告披露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登记后应在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38] 子公司信息披露协助 - 所属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协助办理信息披露[42] 信息发布限制 - 董事等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6]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并记录公告发布情况[47] 信息资料管理 - 信息披露资料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查阅复印需按规定办理[49] 保密制度 - 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51] - 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会议材料、定期报告等[51] 信息泄漏处理 - 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告[52] 传闻处理 - 市场出现传闻时,董事会应认真调查核实[52] 保密会议要求 - 涉及保密信息的会议应选保密场所,结束后专人回收文件[53] 信息难以保密处理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信息[53] 违规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责任[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55] 制度修改与解释 - 本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58]
光大同创: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22 20:51
委托理财定义与原则 - 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财产投资管理或买理财产品[2] - 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审议披露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等工作[14] - 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日常监督[16]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2 20:51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制度完备合规且执行有效,董监高履职正常,人员独立,无同业竞争[2] 内部控制 - 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人员构成合规,各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3] 信息披露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流程合规[3] 其他方面 - 建立防占用制度,无占用情形,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程序合规[4] -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无违规占用和擅自变更用途情况[4] - 业绩无大幅波动,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存在明显异常[4] - 公司和股东均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 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背景和合理原因[5]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5]
光大同创(30138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2 20:51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29,777,520.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4,326.1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1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98,742.0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3,092.18元,较上期减少53.15%[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7,763.81元,较上期减少72.29%[10]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229,777,520.78元,较上期204,557,170.03元增长约12%[22]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222,297,881.44元,较上期177,579,608.34元增长约25%[22]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168,752,606.24元,较上期138,091,071.86元增长约22%[22]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0934034.14元,上年同期为25725495.23元[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77635002.70元,上期为234079632.47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3498742.03元,上期为28298854.84元[25]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10000000.00元,上期无此项目[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1533092.18元,上期为 - 45961572.37元[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410599.35元,上期为55000000.00元[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4237763.81元,上期为 - 15291480.98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9780921.66元,上期为 - 35071522.95元[26]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273092540.58元,上期为124372731.57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282873462.24元,上期为89301208.62元[26] 资产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29,604,382.72元,较期初增长129.13%[9]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245,834.54元,较期初增长179.28%[9]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93,580,379.39元,较期初279,864,035.49元增长约5%[19] - 2024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59,530,587.79元,较期初379,165,041.67元下降约5%[19]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19,051,720.02元,较期初478,541,360.12元下降约12%[19] 费用关键指标变化 -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29,793,770.44元,较上期增长90.04%[9] -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16,688,671.70元,较上期增长99.69%[9]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 -1,887,219.15元,较上期减少122.06%[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7,622,669.78元,较上期6,049,492.03元增长约26%[22] - 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29,793,770.44元,较上期15,677,913.83元增长约90%[22]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16,688,671.70元,较上期8,357,169.64元增长约99%[2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186,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8.12%,持股数量21387475股,质押4170000股[11] - 张京涛持股比例21.12%,持股数量16061245股[11]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87%,持股数量8265000股[11]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39%,持股数量7900396股[11] 限售股份情况 - 限售股份期初总数58412894股,本期增加65000股,期末总数58477894股[14] - 上海东证期货-兴业银行-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1412894股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于2024年4月18日解禁[14]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7900396股首发前限售股和夏侯早耀的3385884股首发前限售股于2024年10月18日解禁[14]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张京涛、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首发前限售股于2026年10月18日解禁[14] 股权激励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2月22日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2024年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6.50万股,授予对象2名,授予价格26.27元/股,授予日为2月22日,上市日为3月13日,股份总数由7600万股增至7606.5万股[16]
光大同创: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2 20:51
子公司整体资金情况 - 2023年期初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30482.39万元[3]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66341.64万元[3]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1644.66万元[3] - 2023年末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65179.37万元[3] 部分子公司资金情况 - BROMAKE(HONGKONG) INVESTMENT LIMITED期末余额8003.45万元[2] - 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408.21万元[3] -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期末余额38261.83万元[3]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9298.12万元[3]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38.03万元[3] - 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0[3]
光大同创: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2 20:51
内部审计管理 - 内部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等内容[10][11][12]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4]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5] 内部控制相关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3] - 董事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评和鉴证报告[17]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17]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0]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20]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曾晓亮)
2024-04-22 20: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曾晓亮,1973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香港籍,拥有中国香港永 久居留权。2002 年至 2008 年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纳文金达尔管理学 院助教、讲师;2008 年至 201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终身副教 授;2015 年至 2019 年任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终身副教授、约克教席教 授;2019 年至 2022 年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授;2022 年至今任南方科 技大学商学院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讲席学者,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 询专家。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曾晓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