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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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2:28
委托理财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35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5] - 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6] - 投资品种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3]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8] 监督管理 - 审计部对理财资金日常监督审计,监事会等有权监督检查[11][12]
光大同创(301387) -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5-04-21 22:28
财务数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8003.45万元[17]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38261.83万元[17]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377.11万元[17]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239.11万元[17]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为119.44万元[17] - 2024年其他发生金额为3342.00万元[17] 其他应收款 - 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01.96和784.74[19] - 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1.56和912.60[19] - 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710.00[19] - 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00.20和360.15[19] - 标州致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56.00[19] - 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92.80和906.64[19] - 甚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72.30和682.49[19] - 东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996.69[19] - 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38.03和783.04[19] - 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8.21和377.30[19] 审计相关 - 审计光大同创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专项审核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16] - 专项说明仅供光大同创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13] - 认为汇总表财务信息按监管规定编制且与审计内容无重大不一致[12]
光大同创(30138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22:28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光大同创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4] - 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 内控有固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报告日期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11]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2:28
募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1900万股A股,发行价58.32元/股,募资总额11.0808亿元,净额10.0436246588亿元[1]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8.50601亿元,拟用募资投入8.50601亿元[4] 现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6] - 投资品种期限不超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7]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7][19]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22:28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2]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资产、营收错报金额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财产损失与资产、营收比例分等级[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9][10][11] 报告审议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14][15] 保荐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建内控体系,2024年度重大方面内控有效[17]
光大同创(3013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1 22:25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8][9] -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事务所报送资料等五步程序[10] 选聘条件 - 应具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等七项条件[3][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五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5] - 续聘时对事务所做评价,意见不同处理方式不同[11]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事务所要求 - 按约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11] 聘期与解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日通知[15] 改聘规定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8]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6]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程序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纪律处分[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2]
光大同创(30138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1 22: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 ...
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都远)
2025-04-21 22: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唐都远) 唐都远,197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 业律师。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09 年 7 月 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 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2022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 ...
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曾晓亮)
2025-04-21 22:25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7]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曾晓亮2024年履职积极,现场工作16天[4][12] 决策事项 - 2024年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薪酬方案、激励计划等议案[15][16][1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20]
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冯泽辉)
2025-04-21 22:25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7] - 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7] - 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会议[9][17] -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6] - 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6]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冯泽辉2024年现场工作15天,各会议无缺席[4][6][13] - 2024年委托征集股权激励相关提案表决权[9] - 2024年学习新法律法规及制度,积极履职[18][19] - 2025年将继续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建议[20] 公司决策 - 2024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6] - 2024年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