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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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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8月修订)
2025-08-18 20: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0]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6] -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3 - 5个交易日披露实施公告[28]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新技术研发、破产程序进展等信息[32]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28]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亿元应及时披露[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披露[30,45] - 公司出现变更名称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按程序披露定期报告等[35] - 临时报告按不同情况经董事长、总经理等审核批准后以公司名义发布[36] - 重大信息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7]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披露[38]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披露[40]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0]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2]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42]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并说明更换原因[48] - 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48]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52] -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53] - 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5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5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59]
宏景科技(3013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8月修订)
2025-08-18 20:02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工作[9][10] 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具备相关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14] 信息管理 - 公司内刊、宣传资料等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人员接受媒体采访需获其认可[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关注媒体报道并求证真实性[13]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2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23] - 公司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刊载信息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6] 活动安排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30][31] - 公司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32] 违规处理 - 公司核查发现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存在错误应要求改正,拒不改正及时公告说明[37] - 公司受到处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41] 投诉处理 - 公司官网设投资者投诉邮箱,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回复投诉[45] - 公司接线人员记录电话投诉,当天汇报,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电话回复[45] 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4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5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9]
宏景科技(30139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8月修订)
2025-08-18 20: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人数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5] 战略委员会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0] 细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 公司信息 -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26]
宏景科技(30139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8月修订)
2025-08-18 20:0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 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宏景科技(301396) - 重大投资与经营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08月修订)
2025-08-18 20:0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经营及对 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 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 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
宏景科技(3013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08月修订)
2025-08-18 20:02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 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宏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分管市场营销、生产、 研发、品质、人力资源、行政等工作;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分管财 务相关工作。前述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 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
宏景科技(301396) -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8 20:01
财报内容 - 文档为宏景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1] -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数据[2] 统计范围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统计大股东及附属企业情况[2]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统计子公司、关联自然人及控制法人情况[2] 统计项目 - 包含年初余额、累计发生额、利息等项目[2] - 需统计资金形成原因和占用性质[2] 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欧阳华,主管会计夏明,会计机构负责人许丹云[2]
宏景科技(30139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18 20:01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改革的原因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 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熊俊辉先生、监事刘歆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洪玉枕先生在第四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熊俊辉先生、刘歆女士、 洪玉枕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 ...
宏景科技(30139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兴起)
2025-08-18 20:01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兴起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欧阳华提名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
宏景科技(301396) -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5-08-18 20:01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280419.24元[3]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7761000.87元[3] 利润分配 - 以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0元,共派7675877.35元[3] -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3] - 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有不确定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