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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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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10-29 20:31
董监薪酬方案 - 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第四届董监成员薪酬方案,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方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失效[2]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7.2万元/年(含税),按月结算[3] -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每人1.2万元/年(含税),按月结算[5] 其他规定 - 董监离任薪酬或津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发放[6] - 薪酬或津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6] - 董监参会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6]
宏景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9 2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潜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8]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15] 特殊情况说明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16] 违规处理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监会立即立案调查[17]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19]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3] - 公司筹划重大事件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利润分配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28] -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30]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及时披露[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5]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39] - 重大信息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披露[42]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经多环节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其他要求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47]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未泄漏、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未异常波动条件[5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51]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或交易异常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6]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7]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报告或文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60]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至少保存十年[63]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68]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65] - 董事长、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67] 再融资及保密 - 公司实施再融资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60] - 公司向交易对方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61] 其他情况处理 - 公司发现信息不可控应立即公告重大事项进展[61] - 公司应立即披露第三方涉公司公告及影响[6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71]
宏景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29 20:31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10月29日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议案[2] - 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3] 股权结构 - 欧阳华直接持股39,665,808股,占比36.17%,间接持股3,537,182股,占比3.22%[7] - 林山驰直接持股6,799,853股,占比6.20%[8] - 许驰直接持股5,666,544股,占比5.17%[9] 独立董事 - 候选人李敏才为会计专业人士,未取证承诺参加培训[3] - 任职资格需深交所审核,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宏景科技:关于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4-10-22 16: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与深圳X公司签署《智算项目服务合同》,金额40,908万元,期限三年[2] 业绩总结 - 自2023年深化算力业务布局,实现算力设备集成服务业务营收[6] - 合同若履约顺利预计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7] 风险提示 - 合同执行存在多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影响业绩不确定[2][8]
宏景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21 17:4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844,900股A股,每股发行价40.13元,募集资金总额916,765,837元,净额817,176,613.35元[2] 未来展望 - 2024年9 - 10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3] 其他新策略 - 甲方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孰低),需5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6]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失效[7]
宏景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5 17:08
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71名,代表股份63,260,940股,占比57.6907%[3][4] - 现场出席5名,代表股份56,665,440股,占比51.6759%[4] - 网络投票66名,代表股份6,595,500股,占比6.0148%[4] - 中小投资者及代表65名,代表股份299,340股,占比0.2730%[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63,241,960股,占比99.9700%[5]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7,274,992股,占比99.8614%[5] 其他信息 - 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在广州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召开[3] - 股东大会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7]
宏景科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5 17:0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4年9月27日决定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0日[7] - 公司9月30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4] 参会情况 - 现场5名股东及代理人持股56,665,440股,占比51.6759%[7] - 66名股东网络投票,代表股份6,595,500股,占比6.0148%[8]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63,241,960股,占99.9700%[1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7,274,992股,占99.8614%[13]
宏景科技(301396) - 宏景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0-11 17:43
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发展方向 - 公司成立以来持续深耕智慧城市领域,跟进各类新兴技术的迭代和成果转化,为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以及智慧园区三大板块诸多细分行业的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2] - 公司探索算力业务领域,并于2023年在算力设备集成服务领域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2] - 公司持续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最新成果转化,进一步探索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领域的相关业务,向客户提供相应的智能算力服务[2] 智慧城市业务情况 - 目前公司智慧城市板块各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在手订单持续向好,公司治理及团队建设情况持续优化[3] - 2024年上半年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在于客户面临上级资金压力致使项目验收进度较慢,公司已针对各项目的建设、验收以及应收账款回款等问题建设了专项团队并持续跟进[3] - 公司深耕智慧城市行业27年,建立了优秀的人才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完善的技术与资质矩阵以及产学研体系,持续推进不同行业的各类新兴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落地[3] - 公司会根据各个细分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在软件开发、数字化平台搭建等核心环节为公司自研自产[3][4] - 2024年上半年智慧民生业务板块较高的毛利率主要是市场对公司自研能力的认可,以及存在几项高技术需求的软件开发项目[4] 智算中心业务情况 - 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快速发展,算力需求的持续增加,公司探索智算中心业务[4] - 公司于2023年在算力设备集成服务领域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并积极跟进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开展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4] - 公司将持续探索不同行业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的算力服务发展方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持续的业务扩展和结构优化[4] - 智算中心建设项目收入模式主要按月收取相应费用,公司内部评估项目盈利较为可观[5] - 公司会审慎使用自有资金及外部资金进行智算中心建设,并拓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布局,实现与现有业务协同发展[5]
宏景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9-30 07:56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844,9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 ...
宏景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9-30 07:56
综合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欧阳华直接持股39,665,808股,占总股本36.17%,间接持股3,537,182股,比例3.22%[4] 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欧阳华为公司及子公司64,486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 审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审议通过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议案[8][9]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