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3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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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健康: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书面、邮件送达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6 月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鲁勖、殷俊、刘亮、程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家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 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安徽华人健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
华人健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将监事会的职责平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 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修订对比情况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 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或"的表述更新为"或 者",对部分中文数字更新为阿拉伯数字(含百分比数字),在不涉及其他内容 修订的情况下,上述调整以及相关条款项目的序号调整不再逐一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 年 7 月修订)。 三、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 ...
华人健康: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9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 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
华人健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 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 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他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离职、解聘应当按照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要求执 ...
华人健康: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 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通过并购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主要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如有)、 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 ...
华人健康: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 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内审部配备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以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得到 有效发挥,必要时外聘审计机构或专业审计人员帮助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以保证 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 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 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内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 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 ...
华人健康: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 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两个交易日内; (五)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前款规定的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深交所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七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 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人健康: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人健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业务。 第三条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 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 ...
华人健康: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 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五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 ...
华人健康: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