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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3014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र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福事特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内 部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福事特(30144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事管理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 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 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公司章程") 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控股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 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 ...
福事特(301446) -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1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的部分 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江 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 ...
福事特(3014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和部门[3][4]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司董事、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8] 特定情形信息告知与公告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告知公司[8]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信息泄露等情形,相关股东或实控人应通知公司公告[10] 重大事项披露时间与方式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披露[10]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12]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2]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20] 定期报告财务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财务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审计[2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拟进行特定利润分配等情形时需审计[22]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3] 前期财务报告差错处理 - 前期财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更正及披露[2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业绩快报修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7]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应披露临时报告[3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披露临时报告[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31] - 除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3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5] 报告编制与审议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5] - 临时报告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5] 信息发布方式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应披露信息,需于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37] 信息披露研究与档案管理 - 公司有关部门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有疑问可咨询[37]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管理[37] 信息披露平台 - 公司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子化系统登记公告,在指定平台和媒体披露信息[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1]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1] 信息保密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应控制知情范围并登记[44] - 公司应严格管理内刊等资料,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4] 股东接待与咨询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股东来访接待专员,公司设股东咨询专线[47]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2月生效[51]
福事特(3014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
福事特(30144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 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 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五)所任公司职务、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环节等可以获取 公司重大信息的人员; (六)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信息的知情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福事特(301446)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与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 第七章 | 财务会 ...
福事特(3014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一般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 | 1 C | | --- | | . | | | | 第一章 | 一般规定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授权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集 4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召开 7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0 | | 第八章 | 附 则 15 |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
福事特(3014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T | | --- | --- | --- | | | 2 | | | | A | | | | œ | | | | |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 ...
福事特(30144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20:0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T | | --- | --- | --- | | | 2 | | | | A | | | | œ | | | | |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2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由公司总经 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九条 经主任委员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 内进行调整。 第十条 当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 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 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 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并及资产出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