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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达中远通(3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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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2-07 20: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本制度及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 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 ...
中远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07 20: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 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
中远通: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4-02-07 20: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程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核达 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核达中 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同时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
中远通:授权管理制度
2024-02-07 20: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规 则(以下简称"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经 营层的授权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适度授权、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的基本原 则,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决策及工作效率,实现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二章 授权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公司章 ...
中远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29 19:41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 ...
中远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8 16:5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 荐")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题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法规培训,主 要结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 ...
中远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18 19:56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3 号)同意注册,深圳 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70,175,43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210.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65.04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245.48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83 号《深圳市核 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 ...
中远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聘任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3 18:3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及监事会将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任期届满,同时现任总经理已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任期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和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聘任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延期聘任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08:46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3-12-07 字体: 大 中 小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12月8日在本所上市。证券 简称为"中远通",证券代码为"301516"。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80,701,755股,其中61,870,834股 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06日 ...
中远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6 20:3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 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 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