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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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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8 18:17
公司设立与股权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注册,8月3日上市,首次发行350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17.8204万元[9] -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942.23万股,持股59.42%[19] -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894.77万股,持股18.95%[19]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72] - 盈利年度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95]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0-28 18:14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原定2026年5月5日届满[1] - 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 - 股东会用累积投票制选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职代会选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3]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3]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卢睿和独立董事何海东将不再任职[4] 股权结构 - 顾仁发和张秀芬通过长顺集团间接持股6310.7202万股,占总股本45.02%[7][9] - 顾仁发等四人与相关合伙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9.92%股份[7][9] - 陈凤秋直接持股2.80万股,占总股本0.02%[11] - 陈凤秋通过泰金合伙间接持股355万股,占总股本2.53%[11] - 陈凤秋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2.55%股份[11] - 顾磊通过华金合伙间接持股1894.77万股,占总股本13.52%[13] - 顾磊等四人与相关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9.92%股份[13] - 徐文跃通过相关合伙企业间接持股185万股份,占总股本1.32%[14] - 陈殿胜、赵彬、张凌未直接与间接持股[17][19][20]
长华化学(3015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殿胜)
2025-10-28 18:14
独立董事提名 - 陈殿胜被提名为长华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陈殿胜已通过长华化学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2] 任职资格 - 陈殿胜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5] - 陈殿胜及直系亲属无违规持股和任职情况[6][7] - 陈殿胜无交易所谴责记录,任职公司数量合规[9] - 陈殿胜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0]
长华化学(301518)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10-28 18:1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及提升运 营管理成效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 见: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殿胜先生、赵彬先生、张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8:1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7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章程》重要修订条款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八条 | | 第八条 | | |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 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 | |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 | |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
长华化学(3015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彬)
2025-10-28 18:1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8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赵彬作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 ...
长华化学(30151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殿胜)
2025-10-28 18:14
独立董事提名 - 长华化学提名陈殿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3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任职及持股情况[17][19][20]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符合任职情形[23]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2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0]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2]
长华化学(301518)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10-28 18:1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3505万股A股,每股25.75元,募集资金总额9.025375亿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8.514504717亿元[1][2] -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8.2505936981亿元,期末余额7652.04414万元[2] - 募集资金存储在多家银行,初始存放金额8.514504717亿元,截止日余额7652.04414万元[4]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2505.94万元,已累计使用75986.94万元[2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145万元,比例为7.45%[23] -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37596.35万元,2024年使用17911.82万元,2025年1 - 9月使用20478.77万元[23] 项目变更与资金使用 - 2024年4月,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结余4382.24万元用于新项目[5][6] - 2024年4月,“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共3.429578亿元[6] - 2024年4月,超募募投项目“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结项,节余1820万元用于“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8][9] - 2025年6月,原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总投资2000万元,执行期3年[9][10] 项目投资与收益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分两阶段实施,2024 - 2029年分步建设,合计预计总投资58.6249亿元[7]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639357亿元,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8] - 截至2024年4月16日,“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已投入4961万元,待投入1219万元[9] - “信息系统建设”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投入1777.9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22.04万元[11] - 2023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134.7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2亿元,合计12134.75万元[13] - 2023年7月至2025年9月,公司累计获得理财收益809.59098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7.946345万元,共计1117.537325万元[15] - 2023年度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实现收入35036.94万元、收益1508.56万元,2024年度收入98043.68万元、收益1999.65万元,2025年1 - 9月收入67919.53万元、收益2595.37万元,均未达预期[18]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一阶段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7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77年(含建设期,税后)[26]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68.23%[26]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不含税营业收入为183185.84万元/年,税后利润为8243.36万元/年[26]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中收入为201000.16万元,利润为6103.58万元[26] 项目进展与决策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启动,已终止;“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于2023年9月完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3年10月完工[23] - 本报告于2025年10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19] -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7] -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7] -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用其全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27] 其他资金使用 - 2023年8月、2024年8月和2025年9月,公司分别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3.3亿元、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5]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8 18:14
业绩数据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 - 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2] 人员与资金 - 截至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 - 截至2024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4] 诉讼与处罚 - 金亚科技案尚余500万在诉讼中,承担12.29%连带责任[5] - 保千里案承担15%补充赔偿责任,金额1096万元[5]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131名从业人员[6] 审计相关 - 2025年拟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9] - 2025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税),与2024年相同[8] 会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续聘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9]
长华化学(301518)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修订稿)
2025-10-28 18:14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时间为2025 - 2027年[1] 利润分配 - 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 盈利年度无重大支出,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10%[7]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超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属重大投资[6] - 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超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7] 政策调整与生效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本规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