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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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8-26 19: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 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3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 4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 5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 6 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长华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2024-08-26 19:2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017.820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3]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 会议与决议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并书面答复[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会应10日内答复,未答复或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该类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 - 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6] -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会换届或届内换非独立董事,现届董事会可提候选人,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推荐[6] - 监事会换届或届内换监事,现届监事会可向股东会提出监事候选人[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或3%以上的股东可向现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7]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需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6] -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6 19:24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未满5年[4]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8] 选聘要求 - 确保事务所响应时间,不得限制排斥潜在应聘方[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否定续聘意见时应改聘[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15] 监督管理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1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8] - 关注特定变更情形及事务所相关情况[19] - 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审计评价[19]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20] - 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负责人承担[20]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2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8-26 19: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保证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华化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 3 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2)项 ...
长华化学: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6 19:2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02,537,5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7,478,130.19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0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19: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保证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 3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4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5 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
长华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9:24
会议安排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 -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1日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3] 议案通过情况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5][6] - 《关于制定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10项子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0][1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14][15]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18]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19][20]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22]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23] 资金使用与业务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3.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2] - 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余额不超3亿元(或等值外币)[16]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7]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17]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6 19:24
报告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超50%子公司或参股公司[2]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情形需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5] - 重大事项进展需持续报告[7]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应提前并持续汇报进程[8]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需及时报告[8]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当日电话等报告并送书面原件[11] - 董事会秘书知悉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信息,提请披露需公开信息[12]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有敦促信息收集整理义务[16] 责任追究 - 瞒报等情况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17]
长华化学: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8-26 19:24
新策略 - 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影响[1] - 业务最高余额不超30,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3,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 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2] - 投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 风险控制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内控、客户违约或回款预测风险[5] - 汇率巨幅波动时与客户或供应商协商调整价格[5] - 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6][8] - 关注应收账款变动,加大催收力度控制风险[6] 业务评估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具备可行性[8]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6 19: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完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 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得以 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财务预算、 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 3 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财经法纪,改 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 4 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 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