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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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 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7 19:08
股东会安排 - 公司2025年6月17日决定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 - 6月18日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刊登召开股东会通知[4]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名,持股87,519,902股,占比62.9013%[6]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101名,持股734,985股,占比0.5282%[9]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3][15][17]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87,759,087股,占比99.4382%[11]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87,766,787股,占比99.4469%[14]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87,762,587股,占比99.4422%[15] 合规情况 - 信达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8]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7-07 19:08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2月17日 - 2025年6月17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 - 1名激励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无内幕交易情形,其他知情人无买卖行为[4] - 未发现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泄露信息情形[5] 备查文件 - 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6][7]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5年7月7日发布[9]
研判2025!中国软泡聚醚行业价格、产能及消费量分析:行业产能过剩凸显,价格承压下行趋势延续[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05 09:08
行业现状 - 2025年5月底中国软泡聚醚价格为0.73万元/吨,同比下降19.65%,主要因上游环氧丙烷等原料价格下滑及产能扩张导致供需失衡 [1][9] - 截至2025年2月聚醚总产能达950万吨/年,预计将超1100万吨/年,但下游家具、汽车等行业需求增速缓慢,难以消化新增产能 [1][9] - 2024年产能941.3万吨(同比+2.34%),行业集中度高,万华化学、隆华新材等龙头企业主导市场,中小企业面临整合压力 [10] - 2025年1-4月消费量122.56万吨(同比+7.15%),主要受新能源汽车爆发(座椅/内饰需求增)及高端家具消费升级拉动 [12] 产业链与产品特性 - 上游为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基础化工原料及反应设备,下游应用于家居、汽车、鞋材等八大领域 [7] - 产品分为高回弹聚醚、普通软泡聚醚等四类,羟值54-58mg/g,粘度400-600mPa·s,具有高活性、低VOC等技术特征 [2] 重点企业经营 - **万华化学**:2025年Q1营收430.68亿元(同比-6.70%),净利润30.82亿元(同比-25.87%),拥有连续化DMC聚醚装置技术,POP产品固含量提升 [18][21] - **隆华新材**:2024年营收56.24亿元(同比+12.01%),研发投入1.75亿元(同比+5.93%),POP聚醚市占率30%,技术突破国外壁垒 [16] - **长华化学**:高回弹PPC产品在汽车行业认可度高,通过技术创新形成细分领域竞争力 [16] 发展趋势 - **产能优化**:龙头企业将整合高端产能(如POP聚醚),中小企业或退出,新增产能向华东/华南集中 [20] - **技术转型**:全水发泡技术、生物基聚醚等绿色工艺加速应用,万华化学连续化DMC装置提升效率 [21][22] - **需求分化**: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高回弹聚醚需求增)与冷链物流(硬泡聚醚应用扩)成为新增长点 [23] 历史沿革 - 1989-1993年起步阶段:天津石化建成2万吨/年装置,软/硬泡聚醚产量比达0.617:0.383 [3] - 1993-1999年快速发展:全国产能26万吨/年(较1994年+50%),实现冰箱保温材料进口替代 [3] - 2000-2010年技术创新:长春吉大突破PEEK技术垄断,万华化学通过产业链整合提升竞争力 [4] - 2010年后绿色转型:环保政策推动行业减少污染排放,优化生产工艺 [5]
研判2025!中国聚醚多元醇行业产业链、产量及重点企业分析:结构性矛盾凸显,产业升级迫在眉睫[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04 09:29
行业概述 - 聚醚多元醇是聚氨酯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家具、汽车、家电、建筑保温等行业,通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环氧化物与含活泼氢的化合物在催化剂作用下开环聚合生成 [1][2] - 按应用和特性分类,聚醚多元醇可分为软泡聚醚、硬泡聚醚和特种聚醚三大类 [2] 行业发展历程 - 中国聚醚多元醇行业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80-1992年起步阶段(天津石化建成全国最大聚醚装置,年产2万吨),1993-1999年快速发展阶段(1996年产能达26万吨/年,较1994年增长近50%),2000-2010年技术创新阶段(长春吉大建成500吨/年聚醚醚酮装置打破垄断),2010年至今绿色发展阶段(2023年产能达785万吨,产能利用率约63.16%) [4][5] - 绿色发展阶段新增产能集中于POP聚醚、高回弹聚醚等高端产品,行业响应"双碳"战略推动绿色生产技术,如长华化学启动全球首套低温低压制二氧化碳聚醚项目(年产8万吨) [5][6] 行业产业链 - 产业链上游包括基础化工原料(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起始剂、催化剂、特殊功能单体及生产设备,中游为聚醚多元醇生产制造,下游应用于汽车、软体家具、鞋材等领域 [8] - 环氧丙烷是核心原材料之一,2025年1-5月中国环氧丙烷产量为215.93万吨,同比增长6.52%,供应能力提升有助于缓解原料紧张局面 [10] 行业现状 - 2024年中国聚醚多元醇产量为548万吨,同比增长7.07%,但产能利用率低于70%,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高端特种聚醚占比不足30%,进口依存度超15% [1][12] 重点企业经营情况 - 万华化学占据国内7%市场份额,聚醚多元醇产能达159万吨/年,产品覆盖软泡、硬泡、CASE用聚醚及特种聚醚,掌握DMC催化连续化生产技术,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30.68亿元,同比下降6.70% [14][16] - 隆华新材POP聚醚国内市占率近30%,2024年聚醚多元醇业务营业收入为55.13亿元,同比增长12.28%,毛利率为3.84% [14][18] - 长华化学高回弹PPG产品技术领先,产品以软泡聚醚为主(占比超60%) [14] 行业发展趋势 - 绿色转型与高端化发展加速,万华化学计划2025年建成10万吨/年生物基聚醚装置,碳排放较传统工艺降低40%,特种聚醚需求年均增速超15% [20] - 市场需求多元化与结构升级,新能源汽车带动CASE用聚醚需求激增,高端家居市场对零醛环保聚醚需求增长 [21][22] - 产业链整合与全球化布局深化,万华化学环氧丙烷自给率超80%,成本较外购低12%,并在匈牙利建设30万吨/年聚醚基地 [23]
长华化学: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回购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标的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1] 回购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39,718股,占总股本的0.74% [2] -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08,981.10元(不含交易费) [2]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24.83元/股(调整后) [2]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要求 [2] - 公司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3] - 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2 19:33
回购计划 - 拟用1000万 - 2000万元回购股份,专项贷款不超1400万元[1] - 回购实施期限自2024年11月11日起不超12个月[1] 回购成果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回购1039718股,占总股本0.74%[2] - 成交总金额18208981.10元,最高18.69元/股,最低16.04元/股[2] 后续安排 - 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长华化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长华化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核心公告内容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18日至6月2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2] 激励对象核查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 劳动合同 职务任职文件等材料 [3] - 核查范围包括激励对象是否满足《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资格要求 [3] 激励对象资格确认 - 首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市场禁入等禁止性情形 [3] - 所有激励对象信息真实有效 无虚假或重大遗漏 [4] 最终核查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全部条件 [5]
长华化学(3015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6-29 15:45
激励计划审议 - 公司2025年6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激励计划披露与公示 - 2025年6月18日披露激励计划相关文件[2] - 2025年6月18 - 28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内部公示[2] 激励对象核查 - 公示期未收到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相关文件[3]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条件范围[4] - 激励对象均为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董、监事等[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长华化学(30151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9 16:45
权益分派 - 1,039,71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 - 以139,138,4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7元(含税),总额23,236,127.16元(含税)[2]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为1.657613元[2] -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657613元/股[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6]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1.503000元;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4000元;1个月 - 1年每10股补缴0.167000元;超1年不需补缴[5] - 委托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5年6月26日到账[8] - 首发前限售股等部分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8] 价格调整 - 相关股东及部分董监高承诺履行期内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5.08元/股[9] - 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24.83元/股[11]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8 17:49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9] 财务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情形[10]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9人,为核心骨干员工,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0.94%[16] - 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03.971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20] - 首次授予95.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1.66%[20] - 预留授予8.671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4%[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5]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须在60日内授予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程序[26]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3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40%[28] -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考核年度及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之后授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50%,第二个归属期占50%[28] - 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21] - 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96元[34]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1.91元,前120个交易日均价为每股21.68元[3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10.00%,2026年较2025年增长不低于15.00%,2027年较2026年增长不低于20.00%[43] - 若预留授予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较2025年增长不低于15.00%,2027年较2026年增长不低于20.00%[46]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分数段分别为95分及以上、95> X ≥ 90、90> X ≥ 80、80分以下[47] - 优秀(A)和良好(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合格(C)为80%,不合格(D)为0%[47] - 2025年6月16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1] - 2025年6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1][52][55] -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3]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53] - 公司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 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53]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董事会在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等程序[53]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无需回避表决[59] - 本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