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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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7-31 20:01
业绩相关 - 2022至2024年聚醚行业总需求量复合增长率达15.15%,出口增长强劲[8] - 近五年聚醚行业需求平均增长率为6.38%,出口复合增长率高达23.41%[12] - 2024年聚醚下游消费量为418.5万吨,同比增长10.63%[12] - 2024年弹性体聚醚消费量达48万吨,同比增长9.09%[14] 项目情况 - 二氧化碳聚醚项目总投资额74294.85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万吨产能[7] -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3000.00万元,用于二氧化碳聚醚项目(一期)[24][30] - 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4个月[26] - 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81%,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09年[29] 合作与认证 - 公司与汽车配套商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6] - 2024年公司通过SGS审核,获得合规管理体系认证[23] 专利情况 - 公司已获得6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19] 资金影响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下降,长期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提升[31]
长华化学(301518)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2025-07-31 20:01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时间为2025 - 2027年[1] 利润分配规则 - 四种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含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4]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4] - 重大投资或支出有金额界定标准[5] - 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6] 其他规定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说明原因[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及执行情况[10]
长华化学(301518) - 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2025-07-31 20:01
报告审议 - 独立董事审阅《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2] - 报告论证发行多方面合理性及影响[2]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3] 签字信息 - 签字独立董事为陈殿胜、何海东、赵彬,日期为2025年[4]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31 20: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2] - 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2] 会议地点与登记 - 现场会议在江苏扬子江化工园北京路20号公司行政楼5楼5008会议室[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00 - 17:00[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518”,简称为“长华投票”[16]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多个时段[17]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 - 15:00[18] 议案与其他 - 会议涉及总议案及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1]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2]
长华化学(3015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20:00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条件,需经深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4][5]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现金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7][9] - 发行数量不超总股本30%,募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10] - 发行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拟募资2.3亿用于二氧化碳聚醚项目(一期)[11][13][14] 议案情况 -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获通过[18] -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3议案获全票通过,部分无需股东会审议[19][20][22][23][25] 其他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17]
长华化学(3015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20:00
股票发行 - 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4][5]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现金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7][9]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募资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11] - 拟募资不超23000万元用于二氧化碳聚醚项目(一期)[14] 其他决议 - 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需股东会审议并经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22] -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 2027年)》[23][25] - 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专项审计机构[25] 会议安排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 - 定于2025年8月18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27]
长华化学(301518)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31.22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7-29 23:33
公司股价及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22.08元,下跌3.07% [1] - 当日换手率9.68%,成交量5.17万手,成交金额1.14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931.22万元,占成交额16.9%,其中超大单净流出329.67万元(2.88%),大单净流出1601.54万元(14.01%) [1] - 中单净流出333.73万元(2.92%),小单净流入1597.48万元(13.98%)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5.79亿元,同比减少12.51% [1] - 归属净利润1869.76万元,同比减少15.10% [1] - 扣非净利润1809.04万元,同比减少8.61% [1] - 流动比率3.388,速动比率2.637,资产负债率22.14%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苏州市,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14017.82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512.8204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顾仁发 [1] 公司商业活动 - 对外投资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4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23条,专利信息100条 [2] - 持有行政许可52个 [2]
长华化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核查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1]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2] - 激励对象均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2] 激励计划授予细节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3日,授予价格为10.79元/股 [3] - 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9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资格要求 [2][3] 合规性确认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获授条件已成就 [2][3] - 核查依据包括《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1][2]
长华化学: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10.96元/股调整为10.79元/股 [1] - 调整原因是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7元,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相应调整授予价格 [4][5] -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计算公式为P=P0-V,其中P0为原价10.96元,V为每股派息0.167元,最终调整为10.79元/股 [5] 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 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2] -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3] - 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相关事宜 [3] 调整影响及合规性 -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6] - 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6]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调整及授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批准和信息披露义务 [6]
长华化学(301518)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24 16:04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5年7月23日向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79元/股[1][18] - 首次授予占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91.66%,占公司股本总额0.68%[4] - 预留授予8.6718万股,占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8.34%,占公司股本总额0.06%[4] 归属权益比例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三个归属期分别占授予权益总量30%、30%、40%[6] - 若预留授予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两个归属期各占授予权益总量50%[6] 业绩考核指标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较2025年不低于15%,2027年较2026年不低于20%[10]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0%[11] 流程时间线 - 2025年6月16 - 17日相关会议审议多项激励计划议案[12][13][14] - 2025年6月18 - 28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内部公示[14] - 2025年7月7日临时股东会批准激励计划[15] - 2025年7月23日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议案[15] 费用测算 - 采用Black - Scholes模型测算,首次授予日标的股价22.34元/股等数据[22] - 本期激励计划需摊销总费用1128.16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327.26万元、487.84万元、236.82万元、76.24万元[23]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代扣代缴[25] - 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等特定人员[20]